*~艾力克斯~* wrote:
起碼要滿足速限要求...(恕刪)
好巴
我改成
支持時速可達100+的載具上國道
腳踏車也有國道使用權!
imroamdog wrote:
小弟好幾樓以前已經講過了,沒有限制你使用何種交通工具。所也也就不存在「人民自由選擇合適運具權」的問題
路權也可以說是一個遊戲規則,它規定你不可以使用機車這種交通工具上高速公路,他沒有規定騎車的人不能上高速公路
希望這樣講您會明白,前面幾樓,也附上隨便股溝來的路權文章,有興趣的話請耐心的看完。
嗯...如果這樣我也來上綱上線一下
人民應該有權利自由選擇適合的方式去比賽籃球.....靠,拎背贏定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