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1133 wrote:
找腳踏車撞 然後聲稱有路權 要對方賠? 怪怪 為何挑軟柿子 怎不挑輛大貨車?
因為挑大貨車可能就要等7天後他才能回家上傳7天前的違規檢舉了XD








jack1133 wrote:
更納悶的是 樓主從沒交通違規? 有限速20公里的路段 也絕對時速不會超過20? 從沒壓過雙黃線?
他會說政府沒規定檢舉人不能違規,歡迎你來檢舉我,一起改善交通一起完成檢舉英雄夢!
但是你問他出沒地點,車號多少,他完全不敢公告給大家檢視!
之前還被網友抓包他騎車也慣性違規,連正面都被拍了,然後他7pupu的發文警告網友不准公布他的照片!
自己違規然後檢舉別人違規,這樣叫做改善交通,真是笑死我了!




你們檢舉界怎麼有這種咖啊?平常那些把他當偶像膜拜的網友們誰能出來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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