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朗暢力 wrote:市區速限40而已,...(恕刪) 報歉嘿 我這邊的限速是70 是省道...我一台車子1200多公斤,時速 70 的10公尺煞的住?而且汽車和機車 的煞車距離是不同的....如果你要繼續辯的話 我也懶得說了總之我是有一套行車安全標準,你要怎麼想 那是你的事不管怎樣 人平安 什麼都好
virtualbay wrote:究竟是小車逼大車還...(恕刪) 不需要跟這類駕駛去爭執...除非你打算跟他配這種100~1000位可能只有一兩位是素質好的 其餘開車都當GTA在開...這種駕駛我蠻常遇到(職業,非職業) 路邊要橫移兩線道...我開車直接都直行,家裡隨時有兩台車可以代替使用,我全險都保齊~遇到白癡一點我如果開老車直接懶的剎車了。
wpd00 wrote:是啊,開車騎車20...(恕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713323&p=1在連結串這一直說自己違規被開單,在這邊又說只被開五張?除了當違規魔人、還很愛豪小真是棒棒...
台灣有某部份的駕駛人仍然覺得在路上就是誰快誰贏,禮讓是不必要的。前天也看到一台車直接從路邊出來,剛好一台機車從旁經過,嚇到猛然往左閃,若是沒閃過的話,汽車的左角燈會剛好頂到機車,已經用"不當駕駛逼迫他車讓道"送檢舉,就看波麗士大人有沒guts開這張6000的單了。然後滿贊同一句話..日本交通罰則很重,所以駕駛都會讓;台灣罰太輕,所以上路都是用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