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在37秒之前都被前車遮住,直到越過前車之後,才拍到
在更前方要轉向的汽車.
指責汽車一打方向燈就馬上轉向,其實證據不足.
(把影片速度放慢,就能看到方向燈有在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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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開頭,在白牌前面還絡繹不絕好幾輛重機.
起先遊覽車很明顯是擋到路,後來才倒車縮回去.
37秒時是個大彎道,汽車在過彎時,或許因為閃避遊覽車
及在白牌之前要超車的重機,只好越過了中線.
汽車被重機超車後,白牌還在汽車後方有小段距離.
所以汽車"最初"向右回正的動作,在這部份應當沒問題.
反而是白牌在過彎時,看到汽車有向右回正的動作,白牌
非但沒減速觀察,還"加速"想繼續超車.
之後汽車轉彎,雙方因此擦撞,白牌也該有所責任.
汽車涉嫌右轉未打方向燈
既然要右轉為何不把外側切死反而在內側才突然要切往外側讓兩台機車想亂超車
不然就是等外側機車過完再右轉
很明顯機車去撞汽車(不然是汽車去撞機車嗎)
機車過失較大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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