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尊者 wrote:所以以後在高速公路...(恕刪) 廢話當然不行你看有很多人講賓士車正義告訴你,換個車種,換成汽車就會換個講法,講檢舉就好了何必逼迫騎士違規你汽車駕駛人都報警了既然報警了還刻意危害逼迫?還不是看機車好逼才刻意逼迫換成汽車違規你看賓士車駕駛會這樣逼迫嗎?汽車都有逆向上國道或開過頭倒車下匝道所以汽車駕駛人看到要去逼迫嗎?笑話還不是直接閃避~~~~~避免互相都造成撞擊意外一堆人都是看到車種就是會有不同說法~~~講賓士車駕駛正義沒錯的那麼有正義感~~請你看路上有汽車違規趕緊去逼車哦~~~
誤騎?當作在快速道路超車,看到出口也不敢快下,誤騎說出來誰信,想炫的成分居多,都已經是故意的了,規勸沒用,會聽早就不會騎上來,今天是違規出現正義魔人就要告人家強制罪,今天你拿刀砍人被制止了,難道也要吿人強制罪,只能說現在的人臉皮真的很厚,今天講白一點,直接攔下來被幾個人打,下次還敢騎上去嗎?不敢!因為有可能會再被打Latios_JP wrote:吳姓機車女騎士14...(恕刪)
有人拿拿刀砍人被制止當論點???這好笑了~~~~今天騎士是交通違規拿刀砍人是刑案再來騎士違規騎在國道逼迫的是誰?賓士車駕駛人啊~~~~拔鑰匙的是誰?賓士車駕駛人啊拿刀砍人是本身主動砍人對方制止你行為騎士騎國道被逼迫是汽車駕駛人逼迫騎士拿刀砍人的論點要套用騎士上??邏輯有問題...........
Leonyang1603 wrote:就算誤上又怎樣?他...(恕刪) 搶奪罪不會成立啦,就這案件搶奪罪要成立必須證明行為人(賓士駕駛)主觀上具備意圖不法之所有,行為人主觀要件欠缺,故構成要件不該當,觸犯強制罪較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