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家又收到了一張紅單打開一看照片 差點沒中風拍照日期是98年2月26日 8時00分市政府的回覆不是已經取消禁行機車了嗎交通大隊還拍啥是士林分局 芝山岩派出所開出的氣到一個不行而且我幾乎是壓在線上因為旁邊穿紅雨衣的機車衝出來 我讓道一點結果勤快的警察杯杯就立刻拍了一張價值600的照片雖然只有600但我一定要去申訴有人有相關的申訴經驗可以分享嗎
米咖 wrote:政府說汽機車交會機車容易發生危險,那往士林過了百齡橋汽車要右轉承德路,又要跟機車專用道出來的機車交會了請問政府這樣是否會危險?(恕刪) 唉,台灣的(偽)車種分流就是有這個缺點,易造成不必要的車流交織,增加事故機率及交通壅塞,可惜交通官員還是看不清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