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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110KM, 請烏龜車別再行駛在內車道了

CCL wrote:

如圖中所示, 紅車超過內二線一輛車後切回內二線. 這是好的示範.
不過三月初 我南下 在楊梅收費站後, 也曾內線- 中線- 內線- 中線-內線-中線 一直變換車道, 我也才跑 接近 110.
看圖中, 若白車與紅車 同等最高速 100km/h 行駛, 就形成併排, 如果白車後面有車來, 就被堵住.

有點被打敗....依政府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快車道」的原則

紅車若要以最高速限行駛,切到內車道一直開就好了! 何必多此一舉駛回內二線車道!?
是因為紅車不要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才需要超車後駛回到內二線車道,
紅車既不以最高速限行駛,超完其他慢車回到內二線車道後,自然不會和白車併排,
若白車已用最高速限行駛,就不會堵住後面的車,只會堵住要違規超速的車,
若白車以最高速限堵住想要違規超速的車,只會讓高速公路更安全,並不會製造危險。

若你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就不必內線- 中線- 內線- 中線...變來變去製造危險。

注重人權的國家,交通法規是以保障人命為最優先,速度則其次!


eesix wrote:
什麼車...(恕刪)


等您提出證明的理論再說
提不出來....
就算是法拉利您也摸不到

至於啥車
您是看不懂小弟的圖示跟小標嗎?
痞子馬~

由規定條文及紅斑馬的取締行為來看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不違法的

剩下的就是道德問題

但是, 若行駛內車道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還要超車的人

除非是有緊急事故 , 不然以違法違規的超速行為
來要求人家守法的人要有道德??

原來, 法律不是道德的最低要求??

當然, 低速車, ex. 80km/h 再不塞車的時候
還龜內線, 就的確是違法又沒道德的






a670914 wrote:
您是看不懂小弟的圖示跟小標嗎?

看不懂
請明示
eesix wrote:
看不懂請明示...(恕刪)


那請恕小弟愛莫能助
您自己去查資料吧

PS.車型都很明顯的顯示出來了還是看不懂也滿佩服的
痞子馬~
其他的我都沒意見,我只是無法認同您以下這個主張

FlyNews wrote:
若遇到普通龜車就硬是在寬容值下限,一直以時速90"定速"開內側車道,
因為他是合法的....合法的本來不需要禮讓非法超速違規的車,
但若有另一個也合法在寬容值上限的車開內側車道....在雙方都合法的前提下,簡單!就各憑本事

就是這"各憑本事",才會造成台灣的國道,快慢車混雜在各個車道的亂相

FlyNews wrote:




若白車已用最高速限行駛,就不會堵住後面的車,只會堵住要違規超速的車,
若白車以最高速限堵住想要違規超速的車,只會讓高速公路更安全,並不會製造危險。

就拿這個例子,速限100km的國道上
若白車依您所宣揚的,在內車道以90km行駛
而紅車以100km行駛

白車會不會堵住後面沒超速的車?
紅車沒超速,也被迫要從白車外側超車?

若依您所宣揚,以90定速開內車道,具備以下三個特性
1. 內車道非超車使用
2. 堵塞行車
3. 未達最高速限

再對比內車道使用規則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此法條的三個條件都未滿足,以90定速開內車道,當然不合法。
若您無意跟上車流,煩請離開內車道,別讓大家在您後方排隊,感恩~
eesix wrote:
看不懂請明示...(恕刪)



Chrysler 300M
電子大頭 wrote:
不好意思, 選舉前一...(恕刪)


在這情況下,請打方向燈,告知後方及右後方的車表示要回中線,這樣被檔路的比較不會不爽,中線的車自然而然也會讓出位置來,等時機對時再切換就好了啊。
◎新修正處罰條例

[ 95.7.1施行 ] 第33條 高(快)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請參考
若您無意跟上車流,煩請離開內車道,別讓大家在您後方排隊,感恩~

a670914 wrote:
那請恕小弟愛莫能助
您自己去查資料吧

PS.車型都很明顯的顯示出來了還是看不懂也滿佩服的

物理課本講得很清楚
你不懂我也滿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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