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能解決的事 就不是問題
我個人也同意這點
錢從來就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沒有錢(哈)
我大坦假設一下 樓主 想賠償 只是覺得 38萬不合理
上來問大家的意見
沒錯吧.....
我作為一個駕駛人 就 60多歲的人骨折要求賠償38萬這件事 合不合理 ??
如果 傷者 是 政商名流富商或是大老闆甚至老大 38萬算是佛心來著
但如果 傷者 有 多次車禍索賠的紀錄 各位覺得 38萬合理嗎 ??
所以 都不要說一些假設性的問題
甚麼 如果是你家人 如何如何......
樓主也不用擔心上法院 要求38萬到底合不合理
最終 會 賠償多少結案
這些在交通法庭 有 更專案的人士可以來評斷
所以 我覺得 如果堅持要38萬賠償 還是讓交通法庭來解決 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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