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Cha wrote:
711貨車一定要派...(恕刪)
標準的台灣鄉民嘴臉...
當你需要時,每個人都要街頭巷尾、三角窗就找得到超商,可以繳費、買覓食、又可以領包裹... 多爽呀!!
然後呢... 當你不需要時,人家卸貨又不可以擋到交通、又不可以太大台....
好啦!都給你講就好...
knift wrote:
哇塞,我是到了非洲...
(恕刪)
當一個國家的「每一條法規」,都還需要民眾自行判斷是否該遵守,是否合情合理,那不是很可悲嗎?(所有違停駕駛總是說:我只是…。把自己的違規理由凌駕法律之上,法律都不法律了)
大家有沒有想過,就是因為社會的縱容(或是同流合污),這些企業根本無需從根本去解決這些問題;所以這個法規上的問題就只能靠大家睜一隻眼容忍違規的鴕鳥心態來閃過就好?
7-11可以違停,那其他家貨運司機抗議說為什麼我們不行?「車流量少」可以違停,請問每分鐘幾台車經過算「車流量少」?你決定還是我決定還是司機決定?每個人決定的標準不同呢?那這樣子還訂法律做什麼?司機可以自行決定可不可以停;警察可以自行決定這件事該不該開單;這是人治還是法治?
你問我我能不能解決?我當然不能,這是業者跟政府要解決的事。結果沒人怪政府,沒人怪業者,全在怪檢舉人,我們的正義公理何在?法治觀念何在?
Eric Cha wrote:
711貨車一定要派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