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這句有圖? 有真相嗎? 你應該是在限速60 的道路開71 被開單。 限速70 你開 71 是已經違法沒錯,但是免舉發 你要超過10公里以上 才有可能被開單。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2 條第 1 項「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連同第 11 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故行車速度逾越法定速限未達十公里者,以勸導為原則免於舉發。
阿婆心想,阿公車上的音響壞了,沒有辦法知道路況,
所以在家裡打開收音機聽起路況報導,
一有狀況就打大哥大通知阿公!
忽然阿婆聽到廣播有路況發生了︰
高速公路上有一車逆向行駛,請駕駛注意!!!
阿婆很緊張,馬上打阿公的手機,
阿婆︰
老伴,聽講高速公路有一台車逆向行駛咧!
阿公很憤慨的說︰
什麼一台?!
是幾百台啦!!!
不知大家是怎樣開車的!!!
kilio11 wrote:
就是儘管我照最高速限行車
仍然會有人從後方閃燈、惡意逼車,甚至惡意擋車
因小弟未裝測速偵測,也不想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所以在國道五時都是以最高速限+5在開
當你常常被逼車
你還不思考原因並且做出改變的話
那你真的沒救了
不要眾人皆醒你獨醉,慢速佔用內側車道還自以為最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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