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怪誰,只能說共業-
業力引爆…
一堆恐龍法令與司法,
這位仁兄說的也沒錯,
警察抓賊開槍打死人都要賠,
別說義交或義工了。
只是,要思考的是,
這樣自掃門前雪的社會是我們要的嗎?
養成互相提防搞到大家都不敢實際站出來付出,只敢躲在螢幕後伸張自己認為的正義時是對的嗎?
偏偏,先天不良的狀況,檢舉魔人不就是等於又助長司法歪風? 又加強寒蟬效應(顧好自己就好,身邊隨時有未知威脅),又從何去鼓勵這種自以為正義的行為呢?
各司其職,讓該做什麼事的人去做到最好(像日本的達人一生懸命,開單就交給警察),其他人不需要沒事來攪屎參一腳,頂多有需要(太誇張)時幫忙一下。一切反求諸己,社會自然就不亂了。
你一個月檢舉個幾十個case,我當你是幫忙的;你檢舉上萬件,那確定不是魔人是什麼?這樣有協助到警方? 查證判定製單甚至民眾申訴伸覆公文…不用人力喔?坦白說,其實,你只協助到國庫,以及協助到滿足你自以為的正義感成就感。
AndreaBargnani wrote:
那是因為沒有人因為他...(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