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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罰單也能開,開車族要小心了


咒敵剋 wrote:
請問一下早期超速照...(恕刪)


這個疑問 挺有參考價值的~
如果版主提出的是這種說法 可能還比較有討論的論點

但"違規"若"屬實"
版主就認了吧~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過路要付過路費
違規也有違規的代價

不是每個人都是乖乖牌不違規
而是每個人都有同樣的認知 要違規 就要有被抓的心理準備
被抓了就自認倒楣的乖乖去買單~
人在江湖飄 哪有不挨刀
被逮到了就認命吧~~~~
基本上質疑儀器的準確度
打到法院去 幾乎都敗訴居多

carpe wrote:
你可以質疑警察用的...(恕刪)

cysmc023 wrote:
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


1. 運氣不好, 人品問題了.....
2. 我沒有守法但我運氣好. 假如被拍了也不傻到上01問人, 這跟剛入伍會做的事一樣
超速就超速
乖乖地去繳錢就好
這種罰單申訴幾乎都不會贏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這條路我送貨20幾年,去年第一次被照超速。
後來每次經過該處,仔細找,才看到一個躲在電線桿後,拿著以前高速公路用的小測速槍…
從此送貨到彰水路都乖乖的慢慢開。
去 google earth 找了一下台19縣11公里處座標如下:
24°00'13.19"北 120°28'49.43"東
然後切入街景模式

往前約200公尺或倒退200公尺
不管是南下車道或北上車道
都可以發現中央分隔島都有設立"前有測速取締"標誌
它立標都跟你說有測速照相了,至於要用甚麼儀器測速照相
是警方自己的事,只是你沒看到而已~
反正你就是被照到了~
所以版主申訴應該是無效~
雖然警方藏身測速,但只要在有提醒測速取締的立標附近,他都是合法的
本人對於這種藏在鄉村道路的測速取締也貢獻了好幾張罰單,早學乖了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是心平氣和遵守限速開車,免跟自己鈔票過不去!




linft wrote:
去 google e...(恕刪)


看完街景照片

倒是讓我想喝 西打

懷念的滋味


99krs wrote:
這裡最不缺的就是正...(恕刪)


開車沒在注意速限才危險吧。。。。 而且﹐ 如果不確定速度的時候﹐ 市區基本40KMH, 高速最低60KMH 是標準的﹐ 可以在還不確定限速的時候先以這兩個條件行駛到有確認該路段限速再進行加速不就好了。

要超速就要有被開單的心理準備!
現在人真的了不起
自己超速還有意見
個人認為旣然違規是事實,
就不要有過多的理由,
這種事就如同...家人病危就可超速,罔顧他人生命安全?
有這種小愛
不如多多提升自己多多尊重全體人類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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