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巧達 wrote: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金額還蠻高的只是對方一直說我的誠意?都讓保險賠就好我不用出錢嗎?
每次看到要錢方說這句就一肚子火
即使身為被害人(有時候還是加害人),也應該有基本的邏輯吧!
買保險不就是為了保障風險發生時,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
事故發生後,之前所花的保險費就是為了這一刻
只是保險公司代為負擔這個風險、負責這個賠償
又不是保險公司吃飽沒事幹自己跳下來賠
保險公司賠的就等於是被保險人賠阿
如果今天都沒發生事情,討錢方你要不要幫忙出保險費?
雖然這種邏輯在討錢方方面永遠都不會想通
我建議樓主,自己概算一下大概總賠償金額多少,
好,就以對方開的900萬來說(實際上一定拿不到900萬)
今天肇責我認為是2:8或3:7
樓主最多負擔3成(雖然我認為不太可能3成啦)
如以2成計算,你最多要賠180萬,
還不到他們領的強制險200萬,你一毛都不用拿
縱使以3成計算為270萬。
那我建議就給他們去告吧
反正法院不可能判900萬
再扣除與有過失
我認為再怎樣都不可能大於200萬
即使即使真的不幸超過,
一般保險公司看法院判決多少都會願意賠付,
保險契約通常都有寫,
總而言之,不要自己掏錢出來!!
另外,刑事庭部分
依鑑定結果你還是有過失
在刑事上,不管是100%、50%甚至1%的過失,還是有罪
法官問你要不要認罪,只是例行公事問問
該怎麼判法官還是會斟酌全案情形
只是如果有跟對方和解的話比較有可能緩刑
但我是覺得不要因為想緩刑而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基本的權利還是要自己維護
祝順利啦~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