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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肇責卻要賠過失傷害169萬 有人覺得合理嗎?

台灣很多阿公阿嬤根本沒在管你路上紅綠燈的!
但是我覺的台灣人的行車觀念真的很不好,若還沒過路口,看到黃燈其實就應該要減速停車了,
但是我們通常都是加速硬催過去,還有更糟的是,都已經紅燈了,一樣硬催過去,因為要拼大家尚未起步的那一瞬間,真的是很糟糕的心態,到底是有沒有那麼急啊,為了那一分鐘,萬一發生車禍不是要花更多時間來處理。
A辣愛怕跑 wrote:
所以一直糾結在搶黃燈 該煞車 該衝 反應時間零點幾秒 蝦毀的 不確定概念
抓到 游小姐一絲絲 不利自己的說詞(啊我有看到他啊) ~~就大加攻擊(應注意未注意)
完全無視 老三寶 紅燈 還大力催油門
一咪咪過失的責任 遠大於 明顯故意
我記得 司法的符號是 天秤 不能倒向一方 現在 明顯偏向某方


很正常
法律上就是縱有一點過失
車禍
那怕99%過失在對方1%過失在己方
而對方因車禍或受傷死亡
那1%錯就是過失傷害或致死
只是比例問題
刑法還簡單只有yes no的差別
後面民法恐怕更難斷
所以在路上非必要還是慢慢開
真要撞到
就算肇事前有看到對方也要講沒看到
筆錄時不要鐵齒自認為是沒錯就隨意講話、簽名
基本上法官、檢察官、警察絕對會盡力讓雙方都有錯
讓兩邊都為車禍付出點代價
事情相對好處理

想想看
這車禍現在是判游小姐也要付出代價
游小姐頂多是依法上訴
如果法官判游小姐沒事
你覺得對方家屬不會抬棺去法院嗎??
法官其實也是人
能省事就事省
我覺得這個判決意料之中啦
就是一個闖黃燈,一個闖紅燈的差異而已
只是法官選擇相信了闖紅燈的那群,而一點都不考慮闖黃燈的人的想法
或許真的是律師想法不夠周延吧~感覺被告講出來的話漏洞很多
所以法官就一直檢討闖黃燈的人,造就了一個悲劇,兩邊受傷
2023,Pixel 8 石墨黑降臨
giobling wrote:
很正常...(恕刪)


當然正常

恐龍鳥判決

一直都是島的常態
看了判決書之後 感想:在台灣開車 "自求多福".

你很小心開車了 不去撞別人,但是別人會來撞你...........

遇到爛法官.........你的人生馬上變黑白...
giobling wrote:
想想看
這車禍現在是判游小姐也要付出代價
游小姐頂多是依法上訴
如果法官判游小姐沒事
你覺得對方家屬不會抬棺去法院嗎??
法官其實也是人
能省事就事省
我覺得這個判決意料之中啦


我覺得這段話真的打了不少自詡為法治國家的台灣人的臉
人民應該要相信法院的判決,可是只要判決出來,多半都不符合人民的期待
我認同法官不應該以輿論的力量來做判決
可是,為何美國做的到,而台灣不行呢?
我不知道也不確定這是否為真實的簡易法庭錄影
但是我相信這法官的判決,大多數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48_FovPT5Y
外籍勞工趕著上英文課違規右轉,法官要她保證會繼續上課才幫她撤銷罰單 (中文字幕)
2023,Pixel 8 石墨黑降臨
搶黃燈應該不能歸類在所謂的0肇責
不能只聽片面之詞

當然闖紅燈也是不對的
A辣愛怕跑 wrote:
坦承也是筆寫出來的...(恕刪)
不然法庭內是可以亂講話的嗎?
有個在法庭內說自己是去賣酒的,卻被包大人查出她去賣淫,現在被判三個月徒刑。
A辣愛怕跑 wrote:
一絲絲的"過失"~負的責任 遠大於 "故意"
刑事庭法官只判定游小姐有肇事責任,可沒判她付多大的責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老實說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
看到誰知道會衝出來...
所以看到不該等於就知道會往前騎才是
不然紅綠燈有何意義?

不過寶島就是寶多
預防性駕駛真的很重要
個人致始認為, 闖紅燈就是主因, 應負百分百之肇責. 而以新聞而言, 交通事故鑑定也是如此. 綠燈通行 本來就是要給 人與車行的安心, 怎麼法律卻是給人們假使是綠燈也要行的膽戰心驚. 猶如走在路上 時時刻刻要小心旁人會不會對自己不利, 拿取了錢財還要小心是不是假鈔等等 要對各種的行為 充滿不信任感, 難怪現在的人活得很累 沒辦法放鬆自己.

也就說政府沒給守法守規矩的人民保障外 卻還要讓這些守法守規矩的人跟著犯法不守規矩的人一起受到懲罰 一起分擔 那這個政府當然也得不到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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