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8/10 交通規劃科回覆更新1F底] 請問這裡需要兩段式左轉合理嗎? 我真的辦不到!


Roy 0913 wrote:
羅斯福陷阱多......(恕刪)


如果依照你行進路線你要兩段式左轉兩次吧XDDDD

真不懂那要圓環幹什麼??????
其實交通號誌合不合理,依號誌行走,有沒有比較安全,相信執法的警察自己也知道

這種開單的警察就很令人討厭,如果是為了維持交通秩序應該是出來指揮

如果有這種開單的精神,倒不如去埋伏抓小偷
不合理

警察柿子挑軟的吃

應該協助民眾反映不合理的動線

進而改善城市交通

支持原PO申訴,加油!
記住,你們或許已在創造著某種永恆。你們每天所做的事情中,有一些立即就會後悔,有一些卻有穿越幾十年的重量。
警察用未兩段式左轉的理由是錯的...

但目前從圖片中看起來,地上標線僅准直行,沒有多畫一個左彎的箭頭

所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的確也不能逕行左轉。

但是警察只負責抓,標線繪設部分,建議跟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陳情,他們應有權利討論變更。

參考法規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8
真用心,給你加油。
一五一五一五
124樓仁兄 我可以告訴你..行車方向要在附加專用.禁止.雙白.才能如同你說的

在很久之前有篇文就提到過..紅燈右轉前方直行擋道機車...

並沒有你說的"僅准直行"
樓主~ 妳的問題很簡單,妳從左邊行駛就只能直行,不能左轉(是號誌規定),當然也不能右轉過去待轉(因為會被車撞),所以妳從林森南路想左轉羅斯福路就只能行駛右側那邊!!
警察先生可能累了,所以跟妳說從那邊要兩段式,那會害妳被撞到四腳朝天。

在說明一下林森南路左邊是寧波東街9巷,行駛號誌也是對面紅綠燈,林森南路為什麼不能左轉,是因為要防止與這條巷出來的車子對撞!!
我也是常常從愛國東路轉地下道左側這條路直接左轉往羅斯福路,
警察偶爾會再南門市場前站崗,
也被攔下來幾次,每次都說我沒有兩段式左轉,
第一次傻傻地被開單,回家想了想覺得莫名,
兩段式左轉,應該是針對地下道出來及右側那條路的機車才是
後來就都很理直氣壯直接跟警察說,我是從左側出來,
他們就直接放行了!!

現在記者不會來這邊找材料了吧!


blockquote wrote: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妳分明是想躲避兩段式左轉所以才故意走左側的平面道路嘛 !

妳的影片已經說明得很清楚左側平面道路出來的機車會與地下道上來要左轉的汽車路線交叉, 很容易導致事故

理論上那個左側平面道路應該要改為右轉進入的單行道才對

罰單去繳一繳啦

下次改為從右側的平面道路出來吧

偷吃步總有被抓的時候
玩 Skyrim 吧!
  • 2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