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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罰單, 照片與事實不符, 該如何做二次申訴 ?(多圖)

1. 有兩段轉藍色標誌牌
2. 內側有禁行機車車道
3. 同向三個車道以上

其中一項符合就必須待轉,根據你提供的現場照片路口的確是3車道,雖然沒有待轉標示牌還是必須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法客 wrote:

我笑了⋯⋯⋯大笑
那鳥不生蛋地方也會開兩段式左轉呦⋯⋯笑

多多半夜取締飆車族還比較有用一點吧!
別拿上班族開刀咩⋯⋯⋯囧

這是哪一個國家的觀念?!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g5182002 wrote:
2016-07-15 10:39 by g5182002
所以變成紅、黃牌就安全好棒棒。三寶不管開甚麼都有機會晚七天的。
大哥多想想吧交通工具是人在用的,同樣兩個輪子搞那麼多玩法不累嗎?



扯到紅黃牌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口袋深度

三寶既然開什麼都一樣,所以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但開車被三寶撞跟騎車被三寶撞,哪個比較容易晚七天,你也應該明白吧
faxio wrote:
但我曾聽說有人 在不需待轉的地方 進行待轉
而被開罰單

聽說聽說
都不用負責任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你要看GOOGLE地圖,怎麼不往後看一點,內側車道明明就是禁行機車道,請問你普重機怎麼轉?

在中線車道轉彎一樣違規阿

真搞不懂駕照怎麼考的!

被開單還要上來取暖....無言

單向三線以上 法規就是要待轉

沒有雙白線是因為你可以到中間車道 最內線車道是禁止一般機車的

除了沒待轉外 是不是應該要開一張騎機車到禁行機車的汽車道 可能還要看一下當時情況而定



這樣才合理

DiscFull wrote:
有一天晚上被員警攔...(恕刪)

台灣是機車大國,只要是汽車左轉那機車也要比照辦理才合理,用劃分階級方式規定不可以行駛哪個車道又強迫兩段左轉根本是歧視,只有行人和手推車才需要兩段式左轉吧
Pooky wrote:
台灣是機車大國,只要是汽車左轉那機車也要比照辦理才合理,用劃分階級方式規定不可以行駛哪個車道又強迫兩段左轉根本是歧視,只有行人和手推車才需要兩段式左轉吧


道路安全法規的訂定,都是以用路人的安全優先為出發點,並無階級劃分或歧視問題

如果依你的觀點去論述
你認為只有行人及手推車才需要兩段式左轉
那你就是在歧視行人及手推車的用路權利了
如果是宏佳騰250跟300或是nikita200跟300,或是sym250跟270呢?
禁行機車跟二段左轉根本應該廢除,難道幾CC的差異就會有安全跟不安全的分別?
而是禁止雞腿換駕照的駕駛人還有對肇事的人重罰才是解決辦法,尤其是針對酒駕.
查了一下規定: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第一點我想沒有什麼問題,第二點的部份可以延伸解釋為「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就必須兩段式左轉」嗎?
個人感覺好像不是劃等號,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李鴻源:為了選票,政府做的事情是民眾想要他們做的,而不是在做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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