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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6 台南安平 BMW330業務駕車撞到我的老師!!

我看了大部份的人的留言,我認為....

確實B車有確實擁有絕對的路權,但這種車速在馬路上狂飆,遠遠超出了駕駛可以控制的範圍,今天發生了車禍,你要告訴我超速不是主要原因,我覺得很難說服我。

別說今天T牌的車左轉了,今天就算突然紅燈,或突然路旁衝出阿貓阿狗,我都覺得他不見得停的下來。這和殺人沒有差別吧。

T牌的車固然有錯,但有路權不帶表你可以無上限的超速,不顧其它用路人的安全。

ricky1108 wrote:
我看了大部份的人的留言,我認為....

確實B車有確實擁有絕對的路權,但這種車速在馬路上狂飆,遠遠超出了駕駛可以控制的範圍,今天發生了車禍,你要告訴我超速不是主要原因,我覺得很難說服我。

別說今天T牌的車左轉了,今天就算突然紅燈,或突然路旁衝出阿貓阿狗,我都覺得他不見得停的下來。這和殺人沒有差別吧。

T牌的車固然有錯,但有路權不帶表你可以無上限的超速,不顧其它用路人的安全。

所以這又來了.提出超速的證據啊.提出他超出少.其實這都有規定要怎麼罰的

ricky1108 wrote:
我看了大部份的人的...(恕刪)


謝謝您,我想大多數人是在理性與感性的平衡點看事情。
有些樓的回覆足見是太過於理性,但也不能說他錯,只能說他顧人怨或是白目了。
我也來當個鍵盤蚵喃一下
我是認為B車超速為主因
這個路段由於是有點微彎
加上視線其實是相對的
A看不到B 那B其實也很難發覺到A
可是A是轉彎車 很多人說應該要停下來等看對象有無來車
若你是駕駛A車的人 加上是綠燈 通常都會先微左彎看對象有無來車
此時車頭通常都已經吃到對向車道了 加上對向前面陸續兩台車右轉 A車才慢慢行駛
A車有頓一下想必是有看到B車 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才想說繼續開
不過此時A車看到B車的時候 不管停不停結果大概都一樣

若是A看得到B 那B應該也是看得到A
但像上面講的 A要左轉通常還是會稍微左轉車頭吃到一點對向車道
而且以B的速度來說 A在停止線附近看到B的時候 大概離號誌外100多公尺外
甚至可能更遠以至於A無法察覺到B 查覺到B車大概是在轉彎中了
至於距離100多公尺外的對向直行車
以版上很多人說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假設A有看到B的情況下)
我是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口頭鍵盤上說會讓B車直行啦...(有考慮對向車速度)

B車的速度真的是個關鍵 如果速度沒那麼快 按照速限開 剎車想必是來得及的
猜測當時狀況是A車B車互相沒有發現對方
B車速度太快 A車在停止線時B車大概在號誌外快200公尺加上分隔島的行道樹擋住
A車在對向兩輛車右轉時 已經開到路中間左轉中 此時B車大概在50~60公尺處
A車在此刻發覺B車頓了一下 決定要繼續往前開 B車未減速繼續行駛
然後就悲劇了...

以上見解...
如果因為當地路段沒有測速

駕駛就認為可以任意超速甚至飆車

哪你跟隨機殺人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能證明直行車嚴重超速
肇責反而會是直行車較大
銀鍠白武 wrote:
實際的情況看影片也不見得真的很清楚,大家都是做做網路柯南而已。另外我完全沒有要護航哪一輛車。過世的人是我高中的班導師,我只感到很痛心難過,希望各位柯南能停止折磨我們有在用網路的老師或學生。讓我的老師一路好走吧......我們真的都很難過。

老師給您上的最後一堂課,不知您吸收了多少,學到了什麼?
天下布武 wrote:
交通規則是雙方都要遵守的,也不是顧好自己就好
所以平常大家努力檢舉違規吧

推這個!
Han-Tung Li wrote:
T車路口視線確實被阻礙,但開車有經驗的都知道視線受阻下正確動作就是減速甚至停下等視線確認清楚才繼續開。
這是基本防衛駕駛觀念,山路上縱使非雙黃線可超車,也一樣要先確認對像有無來車跟自己是否有足夠空間超車,

看不到路況,有人假設「無」車、有人假設「有」車

假設「無」車:猜對,都以為自己很神
假設「有」車:猜錯,都以為自己很笨

出了事,才知道:大智若愚
orangebear1006 wrote:
若當時已經轉黃燈
因為信賴保護原則
我會相信直行車黃燈未壓過停止線
即會停車

直行車黃燈過停止線,左轉車還是要讓...所以,等到雙紅燈時相,才能轉
Han-Tung Li wrote:
這裡有從另一邊拍的行車紀錄器,且是第一台車很清楚,T車從自己車道到吃到對向車道之間沒有停住或顯著減速,
而是在吃過去之後發現有快速直行車朝自己衝過來才出現猶豫一頓一頓的感覺,但已經來不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E_fN4x1TZ8

我認為,這就是左轉車當時的情況
fin60 wrote:
如果因為當地路段沒有測速
駕駛就認為可以任意超速甚至飆車
哪你跟隨機殺人有什麼不一樣

酒駕,即使沒有肇事,酒測超標,也是刑法:公共危險
嚴重超速,應該也比照辦理

快樂的鼓手 wrote:
這起車禍應該怪那該...(恕刪)


我很相信TOYOTA是看不到BMW開過來的。

可是,看不到才更要停下來,然後看清楚再開。台灣路口的習慣是邊開邊看(像這次的TOYOTA),等看到BMW時,車身已經橫在車道上了。這時只能保佑BMW煞得下來了!

檢討開車習慣,不是為了諷刺不幸的人,而是希望活著的人,能因此改變開車習慣。看不到,就不要繼續開!不要把自己的性命,交在對方的煞車技巧上!
剛回頭看了一些文
還有個重點沒提到
那個轉彎路口是否有左轉專用號誌?
如果有....死者比例up!
如果沒有維持原討論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難怪台灣三寶那麼多
超速是違規
可是肇事主因是違規左轉
老師責任較大
又要在那妖魔化超速
難怪一堆大車喜歡硬切迴轉或左轉
以為全世界都會讓你
結果遇到中二
只能說中二和三寶真是絕配
你們知道撞死人.不論對錯.都會被檢方以意外過失致死起訴嗎?業務則會加上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嗎?
民事是民事.加上個業務過失.你覺得他的工作保的住嗎?
別說的好像死者都沒錯.一個車禍至少二個家庭破碎.很多人突然沒了工作就一輩子爬不起來.
大家應該是記取教訓.別違規.你會闖紅燈嗎?下次別做了.民粹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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