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老大 wrote:
可是如果你不只是個守規距的駕駛人,而是一個有品的駕駛人,這兩點我覺得值得去做。
這不只是給大型重機駕駛的建議,我更希望小客車駕駛也是如此。台灣路上沒品的駕駛真的太多了~
前面說過了,再說一次
從綠燈亮之後,僅僅12秒,計程車就擠上去把大重頂開,甚至作勢要撞人
看到變綠燈,鬆煞車,起步,加速前進,不到12秒的時間你要一般用路人加速到幾km/h?
對照中線的CRV,大重的加速說的上慢嗎?
前面也有另一位網友提到
swchou2 wrote:
依交通規則 後車要前車讓 必須要讓前車知道你有超車意圖 前車允讓 才能超
請教你,計程車有沒有示意他要超車?
大重騎士有沒有示意要允讓後車超車了?
更進一步講,計程車有沒有留時間給前面的大重反應的時間?還是就直接擠上去了?
以前有一句話
法律是這個社會的道德底限
雙方都有照交通法規來的話我們再來討論行車道德
這個案子大重在法規上沒有瑕疵的話,那就沒有需要檢討的地方
在談道德之前那台計程車已經違規了.這個案子沒有在繼續談道德的餘地在.
fruits0800 wrote:
安全第一,不是法規第一
用路安全是靠交通法規所建立起所有用路人的共識來保持的.
大家都用同一套規定在路上行車,才有意義.
當所有人不管法規只顧自己自已為安全的用路法,才是交通安全災難的開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這一個法規不是講假的.
只是現在多數用路人根本就不管它
才會有你口中的安全第一不是法規第一這種本末倒置的話出現.
再說一次,道德是只有在雙方都遵守法規的情況之下才有討論空間的事情.
這那之前,請先搞清楚是誰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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