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2014/9/20下午遇到無理及危險的超車


ricoyu wrote:
2014/9/20下...(恕刪)


有沒有超速不是由你決定
但請配合不佔用內車道運動
開內線與開中線或是外線,都一樣可行駛
但偏偏很多人就喜歡開內線
內線有黃金?


我就算今天開到110KM,後方有來車,我不會管他時速有多快,讓道就對了!
他有沒有超速的問題,就讓測速照相與國道警察來負責。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不要覺得開100、110就能合理化龜在內車道的事實”
假設上述成立的話,不知各位在內側車道超車時以大於此速度在超車時,
遇到測速照相時會不會馬上自行降速變龜車呢?還是會持續勇往直前?

“佔用內側車道的罰單比超速還要來得高阿”
但是至少目前為止尚未聽聞有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超車道被開罰的。

psza wrote:
中山高湖口路段限速100
樓主車速符合規定
錯的是佔用超車道...(恕刪)


奧路菲 wrote:
若前後無車,不能依最...(恕刪)


前後無車,當然可以以最高時速行駛

但就影片上來看,開板就是佔用內車道不肯讓道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樓主你就讓它吧....
對你也沒損失

有次趕著要去醫院探望受傷的家人,一路上一直遇到好幾組3線道直接併排又不讓的車輛,想超車都沒縫可插
心裡很急又怕錯過探病時間....
請將心比心吧,你不趕時間,不代表別人不趕

menter wrote:
建議樓主檢舉

慢速烏龜車若佔用超車道將重罰六千元到一萬二千元,其餘如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行駛車道等處三千元。

那台超速車會收到3000元罰單,樓主收到6000-12000罰單。增加國庫收入,雙贏啊!!(恕刪)


真是一兼兩顧 摸蛤兼洗褲
要刮別人鬍子之前~請先看看自己的鬍子刮了沒
高速公路一直在宣導內側車道僅提供超車使用!
不管行車時速多少!前面沒有車輛為何要去佔用
影片很明顯的看出是車主自己本身一直佔用內側
宣導的文宣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都有貼示

ricoyu wrote:2014/9/20下午在國道1號湖口路段我行駛於內側車道,時速約100KM/H上下突然一陣喇趴聲響,後方Accord硬要超車,而且越開越近[embed][/embed]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附上前方影片試問中華民國國道內側不能行車,只能超車?如果是,小弟虛心接受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超的好啊,龜車該死
為了配合樓主開車習慣,我現在超車都改在最外側車道了,台灣高速公路現在就算外側一台車也沒,內側超車道還是會有八百萬台車擠在內側超車道!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上面的網址有蠻詳細的說明超車到的使用規定,規定中的第二條: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以上面紅字的部分的解讀應該是,平常不堵塞後車的情況下可以用最高速限在超車道行駛,但事在後方有車要超車的情況就應該要讓開讓後車超車,因為不讓後車超車就影響到內車道為超車道的功能了,裡面全然無提到預超車的車速應該為何,這是因為要超車的車速根本不需要在車到的使用規則裡規範,超車道最主要發揮的功能就事提供超車用途.
  • 6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