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m wrote:看看版主在絕對真實開...(恕刪) 說得很有道理支持 +1的確, 標題很容易引發筆戰這種權力(權利)是國家法律付予我想應該是執法者方法及態度讓樓主不爽吧的確, 換成當下是我, 我也會很不爽但不爽歸不爽, 他也是在執行勤務, 並無謂 "權力的傲慢"倒是執法(勤)的品質很粗糙btw, 現在的警察素質, 不若以往那麼好了...
~~~還是不少人看不懂老頭想說什麼,蠻無奈的老頭一再強調,他們依法有權開道,老頭贊成,也讓道了相信,在這麼多朋友回覆同樣遇過類似的情況,當事人應該知道,警務人員是如何開道的那麼,容老頭再說一次,他們並沒有持續開警示音提示前方車輛讓路而是疾駛到你後面,硬往內側切,這時才鳴音並且大聲咆哮+揮動警示棍強制車輛快速驅離內側車道也數位版友反應,如果突然遭到這樣的對待,一定會手忙腳亂,這只有增加用路人的危險不能請員警別用這種粗暴的方式執行命令嗎?老頭前面說過,在上位者,不能多為人民的安危想想嗎?~~~~~~~~以上這些話是版主的回應那標題應該改成~警方(驅離)的傲慢~吧難道這些驅離方法是在車上的高官指使嗎????
我想老頭說~權力的傲慢應該是台語的~權力A凹蠻OK!我想說~前導車在高速公路~是真的沒的無聲前來........逼近才閃大燈示警"嗡嗡嗡................我被嚇過幾次實在很反感開過後還揮棒"嗶嗶嗶...........跟在車隊後,發現他們速度定在120km/h記憶中最清楚的是在中山高在新市收費站,開了北上ETC車道和旁側兩道,提供快速通過,因為通通被趕過去其它收費匝道險象環生(我前後都差點追撞)下交流道後,看新聞才知道是在下鄉輔選造勢
cassell_super wrote:那標題應該改成~警方(驅離)的傲慢~吧 警方為什麼可以驅離群眾?也同樣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各位可以繼續討論標題的適切性之後老頭只會對相關內容討論標題的適切性,交給站方處理吧,不然怎麼吵也沒結果至於還有版友故意想拿某張照片來做文章的老頭已經解釋的很清楚,懶得再說如果這樣吵能讓你爽,繼續吧
oangchhng wrote:的確, 標題很容易引發筆戰這種權力(權利)是國家法律付予我想應該是執法者方法及態度讓樓主不爽吧的確, 換成當下是我, 我也會很不爽但不爽歸不爽, 他也是在執行勤務, 並無謂 "權力的傲慢"倒是執法(勤)的品質很粗糙...(恕刪) 標題要有力才會有人回捏...漏漏等打一長串沒人回, 那就沒意思了捏...
keiichilee wrote:警方為什麼可以驅...(恕刪) 版主自己也在回覆的文章說了並不是反對高官開道但是在開文的第一篇文章抱怨的都是關於警方蠻橫的驅離(當然我也有過被驅離 的確是不愉快的感覺)但是這些驅離方法是警方的一貫作業或是高官要求時間所以要求警方做的呢所以我才會認為版主的標題並不適切
Sluing wrote:那跟標題完全不對題了...(恕刪) 或許~老頭的標題不適當。不過..那是他主觀的意見,他就是認為這樣的行為就是『權力的傲慢』。至少他下的標題不會讓人看到標題就有不當的想法。如果他的標題寫『高官出巡,蠻橫開道』之類的,才會讓人看了標題還沒看內容就有不當的聯想,對於不看內文的人會把高官跟蠻橫聯想在一起。討論區的討論的是內容還是標題?我看的好亂。台灣報紙看久了,都知道標題跟內文不一定相同。
如果...你看過警匪片中..駕車碰撞的場面請把它套用在這畫面中你就會知道有多危險太誇張??我自己親身經歷過一次 在景美隧道中...紅斑馬為了同一位高官,未開警告音,如圖中直接用警棍驅趕有多近??可以直接伸手+警棍打到我後視鏡的距離...我只能說約莫如此的距離恐不恐怖,如果你親身遇到就瞭解老頭想表達的感覺我管你法律怎麼規定,當天我的妻小都在車上,這種粗暴執勤風險誰負責??當天並未塞車,只是為了創造出一條時速120+的快速道路.....將路上的車輛逼到最右側,全部按鳴喇叭+ ---凸---如果說這不是權力的傲慢,那應該稱當權者的"青冥"......這跟親民差很多的護衛你的警察在你面前粗暴執勤,你卻無動於衷....好個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