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slee wrote:
各位真的有在高雄開過...(恕刪)
機車在路上就是擋路

有兩線道 , 你可以開內側超過機車囉 ..
甚麼 , 內側有汽車 !
機車在路上就是擋路

記得 , 別做下一個逼車的人 , 這樣的行為可以開罰 24,000
Chrisslee wrote:
所以騎機車只要車速夠快皆可以行駛快車道,各位還真有理
Chrisslee wrote:
所以騎機車只要車速夠快皆可以行駛快車道,各位還真有理
Chrisslee wrote:
各位真的有在高雄開過...(恕刪)
nmhjk77777 wrote:
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仁愛二街至林森一路口(東往西)
5/18已與對方於高雄市中正三路派出所調停
該駕駛對於交通法規的不了解,經由本人與警方的教育後
已向本人誠摯道歉並了解機車路權之所在,並保證並不再有逼迫機車的行為產生
至於訴訟的部分,由於未牽扯到民事傷害,走法院對本人來說亦無益處
最主要目的只是為了教育汽車駕駛,故這部分就不再提起
此事至此告一段落,感謝各位網友相挺
我知道這個結果對多數網友來說一定不會滿意
什麼一定要告到底啦blablabla~
但該名駕駛在現場的態度已讓人感受到誠意,還請各位息怒XD
在第八樓已經調停和解了....大大還要爭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