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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一個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恕刪)


希望那位老太太沒事,也希望你因此而更尊重他人的生命。
你在想啥阿 我在巷弄間 我去我家對面鄰居家 還要繞幾十公尺找斑馬線過去???
巷弄本來就是給人走的 你汽車要讓阿!!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多久,就在樓下的單行巷道看到一個老婦人要穿越巷道快走到巷道中間,當時距離約有4~50公尺可是那婦人走得很慢而我因為趕時間車速頗快,所以我沒有煞車直接從婦人面前繞過去,但誰知道巷道太過狹窄(不到8米),我車頭閃過婦人時車身左邊後照鏡已經非常貼近巷道旁的圍牆了,結果右邊的後照鏡還是撞到了該婦人,我發現撞到人立刻將車子停下來靠路邊,因為婦人已經失去意識所以我馬上打119...

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當時婦人所穿越的巷道是約8米的單行道,距離撞擊點的4~50公尺有斑馬線,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如果行人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就應該走行人穿越道,否則就算違規穿越馬路,肇事駕駛應該免賠償或者賠償比例很輕微(如10~30%),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經驗的?


先幫你備份!你應該先禱告婆婆的家人沒上01...
你不是不能停,你只是不想停,應注意未注意就是在說你...
如果你開在高速公路上100KM突然有人跳到你車道,那才是不能停
巷子內時速本來就不能快的..40-50公尺看到了還不減速,你以為你黑鬼東阿.....
遠遠看到有人跨越分隔島,我也是要停下來,等他過的時候,再罵你是不會走斑馬線喔.....
都看到老人過馬路,還不減速直接撞下去。

現在還上來問要怎麼樣推卸責任!
你根本不覺得自己行為有問題?

還說對方沒證據舉證你蓄意或超速,你上網po這些就證明你是蓄意的不是嗎?

難怪大家這麼對於房仲觀感不好
出問題趕緊這把責任推掉真的見識到了!!

聽你敘述這麼生動,一定有拍照自保,附上照片大家應該更能知道是不是對方錯吧!
這篇算是我2014年第一個看到有點扯的一篇文....太強了.....
如果今天被撞到的人是你的母親,不知道你會不會認為駕駛是無過失?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判你死刑!!!
這就跟一些不知道是瞎子還是文盲一樣死要闖平交道.

明明柵欄都放下還是死要闖,被撞死後又怪火車不減速.

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被撞該怪誰? 如果行人都可以任意穿越道路 那行人號誌和斑馬線可以撤掉了

因為形同廢物一樣,想穿越就穿越 因為"人"最大!!
1. 樓主說是單行道的巷道,所以行人有絕對的權力可以穿越,你說的100米外有斑馬線,指的是路口吧? 法律有規定行人在巷子裡要穿越巷道時還要走到路口斑馬線才能穿越?? 這不是笑話?

2. 除非是路人突然跳到你的車前你來不及反應,那這你沒有責任。就算在大馬路上,若你遠遠看到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你還是得減速。因為每個人都有責任避免傷害別人,不管對方是不是違規。人家違規要怎麼處罰是警察的事,無論如何他是一個人,你就必須減速以避免可能的傷害。若有人在那邊,你還不減速然後硬要從行人面前擠過去,這不是故意那什麼還是故意?

3. 很多人說台灣行人權力太大,說什麼行人違規被撞的話,應該是行人100%負責。說什麼這才是法治的表現。說這種話的人顯然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法治國家。西歐國家以及美加等國夠法治了吧? 在那些地方你看到行人穿越馬路還給直直衝過去的,而且還是一個行動緩慢的老人,準備進大牢吧,沒人救的了你。以前我在美國唸書的時候,兩三個車道以下的馬路,就算沒有斑馬線,行人往路邊一站,就算還沒開始過馬路,兩個方向所有的車子乖乖地停下來讓你過去。

4. 很多台灣人總是罵說"行人最大",很抱歉,行人真的就是最大,因為他們是最弱勢的。出國之前我也是跟開車的人罵行人這樣罵行人那樣。出國之後我才學會,原來開車是要非常謙卑的,坐在駕駛座上,你操縱的是一個殺人設備,面對著手無寸鐵的行人,你除了小心就是要再更小心。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多久,就在樓下的單行巷道看到一個老婦人要穿越巷道快走到巷道中間,當時距離約有4~50公尺可是那婦人走得很慢而我因為趕時間車速頗快,所以我沒有煞車直接從婦人面前繞過去,但誰知道巷道太過狹窄(不到8米),我車頭閃過婦人時車身左邊後照鏡已經非常貼近巷道旁的圍牆了,結果右邊的後照鏡還是撞到了該婦人,我發現撞到人立刻將車子停下來靠路邊,因為婦人已經失去意識所以我馬上打119...

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當時婦人所穿越的巷道是約8米的單行道,距離撞擊點的4~50公尺有斑馬線,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如果行人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就應該走行人穿越道,否則就算違規穿越馬路,肇事駕駛應該免賠償或者賠償比例很輕微(如10~30%),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經驗的?


以上是幫檢察官備份的~

有機率當証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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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正題

可能樓主一直在想的~~~反正沒有任何證據~~沒行車紀錄~沒錄影~沒證人~

但樓主可能忘了一件事

科學辦案

不管老婦人有沒有違規~((這是她的法律責任))

而樓主

你有看到卻沒踩煞車~

反而是加速,故意往外閃~試圖搶先過

這會出現的就是

煞車痕跡

這也是佐證之料唷

不知樓主有沒有跟警察調閱三聯單??或者是事故鑑測圖????

是否有注意到警察寫的,到底有沒有利於你???


光這些你就躲不過了~

還好的是~~幸好你有停車叫救護車~~

沒有跑掉~~~

這個或許算是你比較有利的點而已~~


我也討厭馬路三寶~~

但~~~討厭的前提是,必須自己是守法的狀態下

若是本身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那樓主跟馬路三保有分別嗎????
有些人的回文看了實在很吐血~"~
什麼叫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直接撞死
看到這種回文真的忍不住出來罵一下,

類似的經驗我有可以提供參考,有一條是車輛行駛中應該注意車前狀況,
所以傷害是跑不掉了,只不是看是什麼樣的傷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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