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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位騎士對國家財政的貢獻


aquaaqua wrote:
「弱勢」不是免罪符,
更何況當事者是不是弱勢還不知道,
你們之所以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
應該從許多台灣人都有的壞習慣「鄉愿」來的,
鄉愿最令人厭惡的地方在於對於弱勢的判定非常隨心所欲和對擅自認定的弱勢無腦力挺,
從有人在新聞中隨便喊個政府壓霸或警察打人就可以博得一堆人的同情心可以得知,
鄉愿就是台灣會這麼亂的主要原因之一。...(恕刪)


說得很好,台灣這種人現在似乎是主流,不是因為人數多,而是因為聲音大,配上只求聳動的嗜血媒體,事事無限上綱,民粹至上,搞得大家價值混淆,人心惶惶。
wgs0707 wrote:




人家只是表達他不想當檢舉達人

大大您說違規就該罰我很認同!
但我只是舉例哪天他家人如果……並沒有詛咒他人的意思,如果字面讓你誤會我很抱歉
但像你這樣子的看法
那我引言的那位大大你會不會認為他也是在詛咒版大生兒子沒屁眼?
拜維佳 wrote:
大大您說違規就該罰我很認同!
但我只是舉例哪天他家人如果……並沒有詛咒他人的意思,如果字面讓你誤會我很抱歉
但像你這樣子的看法
那我引言的那位大大你會不會認為他也是在詛咒版大生兒子沒屁眼?


拜維佳你好我所說的話是轉述當初我跟朋友的對話
並沒有針對開版之人的意思
但你的回覆是直接針對我的家人並且是惡意的詛咒
請不要用舉例兩個字帶過
我鄭重的要求你向我的家人道歉

gbc168 wrote:
支持樓主檢舉!!但覺得送一張闖紅燈以茲警惕就好
一次送三張似乎太痛了……效果達到就好,未必要嚴懲
給他一次機會吧

哪來的信心?
一張就會痛到刻骨銘心?

如果三張罰單能讓他痛一備子,痛到改過自新,教導家人朋友別犯損己不利人的"小惡"
那樓主真是大善之人
s090701520 wrote:

拜維佳你好我所說的話是轉述當初我跟朋

如果真的讓你有被我詛咒的感覺,我在這跟你說聲抱歉
但我很明白跟你說我並沒那意思
還有請你明白
版大檢舉的這些事項也沒有你所說的獎金
另外我想跟你說
網路上打出來的話在怎麼說轉述也是從你口中說出的
就這樣
謝謝你對國家的貢獻.

但是常常看到這些檢舉的紀錄,
總覺得,自己默默做就好,不需要PO上網路.
難道要鼓勵全民當狗仔嗎?哈哈.
拜維佳 wrote:
如果真的讓你有被我詛...(恕刪)


拜維佳你好 首先你沒有對不起我.所以不需要向我道歉
你要道歉的對象是我的家人

再來關於獎金的事我在第四頁34樓已經有回復kung0723兄的疑問了
就在你詛咒我家人那樓的樓上
我是將它與我前言說檢舉達人的事整合在一起講了

另外關於轉述的問題
我只有一句話:針對的對象不一樣

aquaaqua wrote:
這種事哪有缺德,
能檢舉不檢舉讓其他用路人陷入危險才叫缺德得好嗎。

前面有人說過窮人不代表可以違法,
「弱勢」不是免罪符,
更何況當事者是不是弱勢還不知道,
你們之所以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
應該從許多台灣人都有的壞習慣「鄉愿」來的,
鄉愿最令人厭惡的地方在於對於弱勢的判定非常隨心所欲和對擅自認定的弱勢無腦力挺,
從有人在新聞中隨便喊個政府壓霸或警察打人就可以博得一堆人的同情心可以得知,
鄉愿就是台灣會這麼亂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
你大概是那種認為公務員跟警察有無限人力的台灣人吧,
但事實上是警察人力有限,
你我要享受穩定有秩序的生活是還是要靠大家守法來維持,
這才是民主國家人民該有的態度,
而不是隨便把責任推給警察。

...(恕刪)

jms1943 wrote:
謝謝你對國家的貢獻.

但是常常看到這些檢舉的紀錄,
總覺得,自己默默做就好,不需要PO上網路.
難道要鼓勵全民當狗仔嗎?哈哈.

最好是鼓勵全民當狗仔
這樣可以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輕鬆整頓好交通
讓國人有較友善安全的用路環境。
就像在新加坡你故意亂丟垃圾
就會有民眾檢舉你讓你受到重罰
新加坡也因此有花園城市的美名

只要全民為維護交通安全跳出來義務當狗仔
雷厲風行後,交通自然沒辦法不改善
養成習慣後。違規案件自然減少
到時候每個人想當狗仔檢舉違規可能還很難有業績呢!

Woody58 wrote:
最好是鼓勵全民當狗仔
這樣可以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輕鬆整頓好交通
讓國人有較友善安全的用路環境。
就像在新加坡你故意亂丟垃圾
就會有民眾檢舉你讓你受到重罰
新加坡也因此有花園城市的美名

只要全民為維護交通安全跳出來義務當狗仔
雷厲風行後,交通自然沒辦法不改善
養成習慣後。違規案件自然減少
到時候每個人想當狗仔檢舉違規可能還很難有業績呢!
...(恕刪)

狗仔這個名詞不太好聽
如果檢舉人是狗的話
違規人豈不是連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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