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不清是事實,但罰單肯定逃不了(不得不繳)。意思是說:老百姓是弱勢的,怎麼還有一堆人幫台中市政府講話?!你們有分到罰金分紅嗎?前幾天的新聞沒看嗎,光胡自強這兩年戶頭就從交通罰金分紅30多萬,被發現了才說要捐出去,而你們分到多少?!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應於明顯處設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標誌,其劃設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辦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十八條之一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標誌「指49」,用以指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位置,設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適當處所。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九十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除平行停車外,其寬度應在三點三公尺以上,其地面應繪製身心障礙者圖案。這是Google來的資料小弟自己照字面意思來看,平行停車時並不需要繪製身心障礙者圖案所以開立罰單是可行的至於"倒車入庫"...您應該是指"路邊停車"的開法吧兩者差很多唷個人覺得反而馬路邊地上的圖案比較難注意耶...(有時候太過靠近停車格時而標誌到底該設在哪裡...用路人才會注意?這的確有可以探討及改進空間但樓主這次的狀況,我覺得那個牌子位置很好了所以我也蠻想知道申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