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轉貼~又是一個不依號誌行駛硬式要左轉撞到機車

願死者家屬節哀
高雄警察為何不重點查緝這種違規事件
是南台灣太陽太大不願意出來嗎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發生地點:...(恕刪)


不管法規怎樣

不管當下交通號誌怎樣

機車騎士真的要自己小心注意

人走了即便法院判機車騎士勝訴

這樣有比較贏嗎





自己騎機車遠多於開車
汽車搶快切西瓜

機車白目戴假帽

可惜他沒機會把安全帽扣扣上了
這些危險駕駛有沒有想過?路上每一位騎士或行人,都可能是家裡的經濟支柱,要養活一家人;也可能是幾個孩子的父母,是他們的依靠;或者,是別人殷殷盼望的家人。
只為了省個人幾十秒的時間,常做危害他人的行為。難道一個生命,連你的幾十秒鐘都不值嗎?
昨天(6/22)下午4點多,被一輛2907-F(x)香檳色Vios車主狂按喇叭,硬貼著我左後方,要從我和快車道的汽車間擠過去,後來他找個空隙疾駛擠過之後,又馬上從我前面切到最外線上閘道。如果當時我偏一點就慘了,騎機車真的很危險,再守規矩也未必有用,除了小心還是小心,覺得有風險就寧願慢一點!
ethan6288 wrote:

那位汽車駕駛的心態應該就是

"前面那台車是不敢過去是不是...(恕刪)




沒錯,就是很多四輪的鐵包肉,就是看準了機器腳踏車不敢以下犯上

很多交通事故是沒發生碰撞,而機器腳踏車騎士自己"嚇到"在馬路上表演摔車翻滾秀

在部分用路人眼中,(在台灣的)機器腳踏車,是次等的交通工具

是社會底層,或者窮學生還是小屁孩們,這類族群僅能負擔的交通工具

不然在台灣也不會有"晉升有車階級"這種名詞

管你什麼顏色的車牌,她們就是看不起你們這些騎機器腳踏車的



你說:"那位汽車駕駛的心態應該就是,前面那台車是不敢過去是不是"

事實證明,除非真的不要命,不然機器腳踏車就給她乖乖的讓開

機器腳踏車敢不讓?用命爭路權?

自己看影片
除了被車撞以外的致死原因
是不是剛好頭部撞上人行道隆起的部分
真的是....RIP....
像這種已經造成死亡的車禍,就算交保,能不能立法先行禁止財產轉移,我想那位肇事者知道死了人,第一件事一定是財產轉移,就算判決下來,也只是耗費更多的社會成本讓受害者掙扎
重機喜好者

jojockck wrote:
剛剛聽新聞說 ...(恕刪)



你可以用行車紀錄器這方向的綠燈指示往回推秒數

這個路口的左轉燈大概15秒左右,加上五秒的預備燈號





https://www.facebook.com/HaikerYang
R.I.P.

好可怕的車禍,看得我冷汗直流。

下次我經過那個路口時,一定會更加小心的。
騎機車的肉包鐵本身就是弱勢
行經路口要小心慢行,
儘管百分百是別人的錯,不過,畢竟命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條

嚴厲譴責肇事司機
  • 4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