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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的龜車


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1.「高速公路及快速...(恕刪)


你這樣打111F臉
一下打太大力了
下次輕一點
整條路就你最趕

急煞也沒好到哪去吧
政府那麼缺錢 如果在快車道增加一支測速照相 照未達時速110的
這樣應該就會大賺錢了吧!!

哀哀~龜車永遠都說自己是對的...也知道大部分的人都討厭龜車...還是很開心的做龜車
要證明自己龜車是對的...
看你車子一台一台的超過去,到底是大家車子開太慢,還是你超速,影片中前方車輛有時旁邊車道也有車,你也照閃,你是瞎了嗎?還是路上只有你這種一直不斷超車,被擋住就閃大燈,原來這種開車方法才較正確喔,被閃叫剛好而已....

wilderson wrote:
今天真的是有夠誇張我...(恕刪)


法律歸法律
實際歸實際


在台灣內車道就是給龜車使用的,因為烏龜們覺得比較安全可以慢慢開
我想這是用路人該有的基本認知


適應吧~雨天這麼頻繁的換車道還是少做點好
安全第一阿。

wilderson wrote:
今天真的是有夠誇張我...(恕刪)


一、台端95年5月31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規定乙項,說
明如下:
(一)「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有關高速公路內側
車道使用規範部分,目前條文為:「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
目前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將把快速公
路納入規範,改為「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則」,有關高、快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規範部
分,目前草案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且小型車於壅塞
時不受該規定限制。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道,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之規定,係指
在車前路況無障礙且車輛無超速之情形,因此,
若有車輛違反速限規定,警察單位仍得以開立罰單。
四、台端關心交通,敬致謝忱。另檢附本局人民陳情
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乙份,建請 台端撥冗填寫
後寄回。


鬼島法律,BUG百出
龜車是可惡,但能平安回到家
超車王是可憐,因為可能回不了家,
既然超過了,就快點一路向前走
停下來等是何居心啊!

要當正義超人嗎?
寄影片給國道警察啊!

每個人都只看自己前面那輛龜車
不看龜車前面跟旁邊嗎?一直換來換去很爽?
安全車距不知道嗎?
平安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啊!
這沒什好討論的檢舉比較快,多罰幾次就會改了!

開不到100可以超越一堆車子,大家都是車子壞了還是時速表灌水太嚴重!台灣會塞車不是沒有原因的!

han172189 wrote:
前面就有網友貼過了:...(恕刪)


有些人擴大解釋了吧?難道職業是大法官??

所謂「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就等於「後方有來車要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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