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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兩車搶一道 造成失控車禍


robin0222 wrote:
開外側只要遇到中線一...(恕刪)

在台灣,個人經驗,均速的比較
外>中>內的機率遠高於內>中>外,這也難怪,交流道附近常會塞車,因為內線的車速比中、外線低,沒人要讓,所以龜車更龜???

KAAESAZJ wrote:
仔細看兩段影片

共通點都是要變換車道超車時未保持安全超車距離就超了,

這樣開車不出事才怪 所以出事了也是覺得剛好而已!!

倒楣到被Swift插進去的貨櫃車了 應該很痛吧!!...(恕刪)

+1000000000000
光一個右側超車 就看得出來 國道亂七八糟 其來有自阿

反正國道大亂鬥 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只好自求多福 加強車子配備吧.....

iamjkc wrote:
光一個右側超車 就看得出來 國道亂七八糟 其來有自阿

反正國道大亂鬥 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只好自求多福 加強車子配備吧.....


如果內線可以超車,
誰想要從右側超???
追根究底就是內線那些死烏龜害的

elac_chen wrote:
在台灣,個人經驗,均速的比較


你可能很少開中山高

中山高一堆大貨車開在外線
想快都快不起來






CrazyShark wrote:
如果內線可以超車,
...(恕刪)


從中線超跟從外線超
我想差別很大
雖然都叫右側超車
說實話...右線超車也不過是法規上規定(不準右線超車)
但其實在路上(單向雙線道含以上,以及高速公路上),右線超車並不會給雙方帶來多大的危險

最確實的情況下,超車者與被超者,應該要知道左右鄰有車
除非被超者沒有習慣性的(防衛)去看後照鏡,開車不專心..等

然...路上(影片也顯示很多了)有些車被快速超過時,常被驚嚇到,這就該考慮是否該駕駛疏於環顧四週的車況
而且也出現驚嚇到後過度反應造成不幸,老實說:自己的駕駛技術行車觀念有待加強

*這次沒出事下次也難免不會出事

一個小路人 wrote:
沒解法,解法就是給他...(恕刪)


那你守法的定是硬是去追撞前車甚至賠上你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嗎?!

是你遇到這狀況時,你確定你能做到你自己說的嗎?!

你可以舉你自己發生過的例子來證明你可以做到你說的嗎?!



柯小希 wrote:
高快速公路右側超車並無違規

哪來的VIOS輸?


挖靠,誰告訴你高速公路右側超車沒事的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blahblah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是交通部訂定的,不是立法院立法的,而且這個規則的由來是立法院立法,總統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以你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來說沒有右側超車這件事情是說不通的,因為一個位階比較低的規則沒辦法推翻位階比他高的條例,更何況規則是從條例而生。

我知道你想說那叫做變換車道,但是就算是變換車道,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98 條也提到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不可說 wrote:
那你守法的定是硬是去追撞前車甚至賠上你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嗎?!

是你遇到這狀況時,你確定你能做到你自己說的嗎?!

你可以舉你自己發生過的例子來證明你可以做到你說的嗎?!


我會乖乖繳錢

既然違法了就該甘願受罰,沒有理由

bulibi wrote:
挖靠,誰告訴你高速公...(恕刪)


右側超車不適用2線以上的車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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