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Xan wrote:這個區長以前雖然是民..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這個區長以前雖然是民選的鄉長,但是台北縣升格新北市以後,區長就是歸直轄市長直接任免了,如果這樣直接的任免政治責任都不敢負擔的話,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未免太好當了。順便提醒一下,如果市長不負責任,責任要推給中央,中央不負責任要推給多數黨立委,這上下一條鞭好像都是同一個政黨喔?多數黨立委不知還要推給誰?(恕刪) 多數黨立委不知還要推給誰?當然是選民!!!
區長耶!!! 好大的官啊~ 我10年前也曾騎車被立委助理闖紅燈撞到,下了車也超嗆。我一說要打給記者朋友,他還不是彎腰又道歉!! 偷開老板車把妹,怕回去被洗臉吧...遇到政治圈的這種,第一時間打給媒體就對了!鬧大了~官再大還不是要下台!
you man? wrote:又是一個豬官...(恕刪) 說得好哪來這麼大的官威!!喝酒還敢開車這位區長你這樣做完全是不良示範.....自己犯錯還不願意承認~還有什麼資格當區長?連警察都不敢酒測看來你真的好大個官威連警察也不敢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