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9415 wrote:
想請教板上各位大大
在調解委員會時我該如何應對進退
你先別急著申請調解..
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筆錄做完過30天方可申請,要花1500元,可以請交通隊代為申請或自行上網申請),領到交通事故初判表以後上網查詢初判表上所記載的違規事項來評估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比例(上面會記載兩造雙方的違規項目共有幾條)。
小車禍通常第一次調解就會出現定局了(或是破局),所以你所有求償依據比如醫療證明與收據、交通收據、報價單、請假證明、薪資證明、跟身分證、銀行存摺、本人印章在參予調解會時都要帶在身上,因為假設對方有帶保險員參加調解,而且當場也調解成功的話會用到這些。
開調解會時調解委員會先引導雙面談,跟求償以外的事情不用多說以免橫生枝節,初判表拿出來讓對方(或是他的保險員)過目後再表示你的訴求就好。
真的不知該如何開口的話請陪伴你參加調解會的家人代你提出訴求或意見,盡量不要獨自參加調解會,免得自己被對方遷著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