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ance wrote:
見附圖,白天也能檢舉成功。效率也是無敵。
士林分局按一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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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月23日上網指陳交通違規事項,我們已經收到了,我們非常重視您的寶貴意見,特別要求妥善處理,您信中陳述事項,本分局說明如下:
一、 有關您所檢附蒐證違規影片及照片,經檢視自小客車 XXXX-VD疑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第4項第1款規定,本分局已據此於101年9月27日以北市警士分交字第10132693800號函請監理機關辦理臨時檢驗。
二、 本分局為有效遏止是類交通違規行為,除將來信所指地點不定時派員追蹤複查外,並責請轄區文林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列為巡查取締重點,若查有是項或其他違規之事實即依法取締、告發。
三、 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問題,本分局敬表謝忱,如對本項答復尚有其他寶貴意見,請逕向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881-3856)或承辦人:巡官XXX (電話:2881-XXXX)聯絡,當立即竭誠為您服務。
>>>...(恕刪)
幹的好啊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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