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惡意逼車的話並不等於撞到人,沒撞到人就不是車禍,所以就沒有意外傷害或肇事的嫌疑,再來進調解委員會的話,樓主身分應該比較像被告,依照以原就被原則,對方要說你逼車,請拿出證據,這是原告要提出來的東西,調解失敗可能還會有第2次,既然沒撞到人就不是傷害,逼車是個很模糊的狀態,進法院也不見得會輸,畢竟沒傷害也沒證據你逼車空口無憑,樓主沒行車紀錄,對方一樣沒有,還有一件事情,如果可以去對方就醫的診所看能不能拿對方的診斷證明(要告你他就一定要申請)看裡面的就醫情形有無寫到有酒味或因酒醉而無法酒測所以驗血(驗血的時間跟你發現他的時間會不會間隔太久也是疑點);來到法院,請法院調當初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警察來,問他當天他來的還原現場的情形。這件事情沒撞到人就不是傷害,就不是刑事傷害案件,應該純為民事,就給法官去判,真的判輸的話,實在話能賠個5萬就很偷笑了。僅供參考,希望樓主繼續保持善心
max750319 wrote:好心看到有人路上車禍...(恕刪) 所以樓主您應該深刻的體會到為何現在醫療崩壞中了因為五大科醫師"每天都在面臨一樣的事情"好心積極的搶救病人反而會被告到不知人就算是醫師們是依照"醫療常規與準則"在幫助病人只要結果不如病患或家屬預期還是會被告這樣的事情樓主您遇到一次就對社會心灰意冷了我們在醫院上班的可是三不五時就聽到類似的事情呢~~~
說實在的,樓主有點軟弱,或者說社會經驗不足,這種人就是要講話大聲一點,有點像詐騙集團,只要遇到一個被他們拿到錢,他們就會變本加厲,下次一定還會有人受害的。你可以早點找你家人講清楚,事情就不會拖太久了,投機取巧的人怕惡人。
H.Chou wrote:在11頁看到結局了只能說樓主的嬸嬸好威.......不過這種人真希望能得到教訓 樓主的嬸嬸好威 看完這個事件,大家要學起來,不要傻傻的被人家吃死死的,要想辦法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甚至不在場證明!!!台灣真的越來越多這種想要誣賴別人的,難怪台灣人會越來又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