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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那些認為不必讓出超車道的車主


eadison.liu wrote:
如果他是110在開,但我同樣速度卻可持續逼近他,那是我和他的表速有差
以他的表速他認定最高速,我不會要求他讓,但他會讓我減速到我的表速低於110
我會切回中線再加速回我的表速110(這時我應該會慢慢的從他旁邊過去)
等到過到一個安全距離,我再切回內車道以我的表速110繼續開
(當然他的表速比我的低,這時也不可能逼近我)
不過通常我會開到表速119,就算跟別人的表有速差,至少不會低於110

好的,好的,先分成兩種情況好了,您的作為是大多數人的選擇,也還算安全,

但是另一種較安全的情形是,閃燈提醒前方,前方發現後靠右,後車超車後如果前方無車可超,一樣回到中線,
兩者有何不同呢?
現實情形屬右側超車,因為車子的右後方是最大視野死角,右側超車時,後車很容易就隱藏在死角處,尤其前車是箱型車時,
如果此時前車又要靠右(因為死角沒發現),就容易發生危險.

之前也有網友說:龜車不讓就算了,你乖乖不要動,我自己從右邊超車還比較快,不要突然靠右撞到我就好.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也隠含了右側超車的危險.

先聲明一下,小弟也常常從右側超車,但是這不是好的方式,而是讓自己暴露在更多危險中,

因為從右側超車,從內到外的車道會形成

|慢| 快|更快|更慢

那樣對上下交流道的車子,或是臨時有需要靠邊停的車子,都是危險的,

而有時也會形成

|快| 慢|更慢|更快

那也是不對的
而唯有

|更快| 快|慢|更慢

才是安全之道,

今天論法,大家引經據典,都有道理(小弟引用右側超車違規,結果也被打槍!)
但是左快右慢是一個安全的原則,不要和鄰車靠太近,更不要並排,
如果真的要從右側超車,反而要加速通過才安全.
cklin01 wrote:
目前的狀況跟廢掉有何差別
如果你超車可以不注意該車道前方路況?

當然有差

至少多一道胃納量

至於你說的畫槽化線 不就等於一輛龜車
每隔一段距離就一輛龜車 而且是時速0不會動的龜車

有啥影響?不用我多說了吧

郭采潔 wrote:
bm5bss wrote:
2004年的新聞,比民國71年新多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apr/23/today-life3.htm
我再找看看有沒其他相關訊息.
各位線上繼續!^^

========
部分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時習慣往右側、穿梭大貨車間超車,這種行為以後可要受罰了!交通部修訂「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新增車輛利用高速公路較外側的加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車,將依法處罰三千元。

 交通部自去年起全面調整高速公路速限,但速限提高後卻車禍頻傳,高公局特別因應速限調整、道路拓寬及車輛性能提升等因素,並配合時空變遷及交通管理需求,全面翻修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交通部表示,部分車輛在高速公路壅塞時,利用匝道與主線間的加減速車道,或是主線車道外側銜接加減速車道的輔助車道,以及上坡路段最右側、常供大型慢速車使用的爬坡道等車道超車,不但擾亂行車秩序,也影響行車安全,因此新增處罰規定。

自己貼的新聞
自己還不看清楚內容

來亂的喔?


哎呀!又被打槍一次,這是說不行用最外側爬坡道超車,不是說右側超車,
沒關係,我再努力找找 ^^
eadison.liu wrote:
說實在的,那種接近等速慢慢靠近的,如果旁邊有安全空間
暫時以我的表速120讓到中線再切回是沒問題~

但實際上我在上面遇到的都是那種很遠就高速逼近的然後貼在屁屁狂閃燈的~
這種的~我鳥就不鳥他~

開在內車道定速120(就算表速有速差也還是有達最高速限110)

遇到紅斑馬也從來沒在煞車的,沒超速何必看到黑影就開槍~又不是做壞事心虛~


這樣也是很ok的,也符合左快右慢的原則,也很安全,
如果高速狂飆狂閃燈的,依法當然可以不必鳥他.
可是如果他在你後面狂閃,一定是中外線有車,他過不去才會閃,
這種情況如果能超微加速,創造出一點空間,讓他方便右側超車,
或是加速的同時,打右方向燈,表明要靠右,也是可以的.

我們要做的是安全駕駛,不是去爭你對我錯!!
你不讓,其實就是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不必去逞英雄.^^
大家的標題都設定錯誤了

你把議題鎖定在<讓道> 當然他們不想讓 會跟你硬坳

應該把問題鎖定在<佔據>

請問那些為何要佔據內車道的車主,為何一定要佔據???

為何非內車道不開???佔據內車道比較好開??

還是導航選項<內道優先>????

高公局也呼籲 請勿佔據內道 請勿佔據 請勿佔據 請勿佔據

很簡單的道理啊!!!!!!!!!
郭采潔 wrote:
當然有差

至少多一道胃納量

至於你說的畫槽化線 不就等於一輛龜車
每隔一段距離就一輛龜車 而且是時速0不會動的龜車

有啥影響?不用我多說了吧

我是認為沒差
因為現在大部分的車都從中外側超車
"內側超車道"基本上是廢掉了

既然超車道就應該是超完車回中線吧?
那有沒有槽化線跟胃納量就不該有影響
內側槽化線也可以在塞車時開放通行就不影響胃納量了
cklin01 wrote:
我是認為沒差因為現在...(恕刪)

要超車的時候 發現內線有槽化線

或是超車超到一半發現前面有槽化線

這種情形一直循環下去會發生啥情形?

不可能永遠要超車時內線都剛好沒有槽化線
台北到台中200公里
用時速110開到台中需時109分鐘
用時速100開到台中需時120分鐘
用時速90開到台中需時133分鐘

大家有需要為了10-20分鐘在這嘴炮了那麼久?
10-20分鐘哈2根煙就沒了,別再嘴炮了實在太無聊了,開慢點搞不好比較安全,開快點搞不好早點投胎不是嗎?
bm5bss wrote:
1.如果你開110在內線,發現前方有車,你減速降到105.開在他後面,
請問前車該不該讓?(中外線無車)

2.如果你認為該讓,所以閃大燈二次,輕按喇叭二聲提醒前車,
此時前車發現了你,他低頭看表速是110,請問他該不該讓?

在速限100以下的區域,兩台都已經超速
A)超車道專供超車使用
B)最高速可以行駛超車道

1以及2
A)後車也違規行駛於超車道,若按自己的認知不行駛於超車道則不會有此問題。
B)不需要讓,兩車均已超速

sfj wrote:
bm5bss wrote:
1.如果你開110在內線,發現前方有車,你減速降到105.開在他後面,
請問前車該不該讓?(中外線無車)

2.如果你認為該讓,所以閃大燈二次,輕按喇叭二聲提醒前車,
此時前車發現了你,他低頭看表速是110,請問他該不該讓?

在速限100以下的區域,兩台都已經超速
A)超車道專供超車使用
B)最高速可以行駛超車道

1以及2
A)後車也違規行駛於超車道,若按自己的認知不行駛於超車道則不會有此問題。
B)不需要讓,兩車均已超速

你來搞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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