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lien wrote:如果你右邊車道沒車....(恕刪) 這位大大所說為正解雖然以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請切記 內側車道是給超車用 不是能常時間佔用的超完車就要快點回到中線 而不是以為使用最高速線就可以一直呆在那邊
除了不佔內車道,小弟還想宣導一下另一項!開車請養成多看後照鏡的習慣!我發現真的有很多人,一上高速後,除了變換車道外,就只會「向前看」。完全不管左右或後方車輛動態的…尤其是女性同胞比例更高,你跟他並行的時候,就會看到她雙手緊握方向盤,雙眼直視前方,就算你跟她並行了1、2分鐘,她也完全不會轉頭瞄你一眼…回主題~~通常我如果開在最內線,只要看到照後鏡有車輛接近,不是讓線,就是加速等右線沒車再讓線。有需要讓人家閃你大燈或按你喇叭嗎?我也遇過,讓線後,後方車輛超車並行時給你短叭一聲說謝謝,再加速離去~~這樣大家心情不是都很愉快嗎?有必要那麼堅持,我開速限上限,就完全不管後方的人要怎樣了嗎?被閃燈、按喇叭、甚至從右邊超你車,再近距離切你車頭換線,再來不爽、檢舉報警、欄車打人,這樣開車有比較開心?人都有三急,只希望那些很有「堅持」跟「原則」的人,永遠不會遇到,在你急的時候,他比你還堅持~~更何況,有很多路段可以開最高速限的都是「外線」~~
monkeyhow72 wrote:造成大家意見紛歧的主因在於"相關單位並未有效的宣導"...(恕刪) 我的看法跟你相同,但我不認同是宣導不足的關係,我認為還是法律層面和執行面的問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8&t=2731761&p=11#35792773其實開上高速公路已經很常可以看到關於"內側超車道"的宣導,但以台灣人的惰性,不施予重罰怎麼可能會有所改變。既然我們現在已經有法條可以開罰(或許有爭議),執法者就應該要落實取締職權,而不是每次都先搞個什麼專案,隨後雨過天晴後,就是執法不嚴、三天兩頭看心情開單,造成民眾只有看到警車才守法,沒有警車即違法的現況。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但是卻不是個法治國家。我們空有一堆法條擺著(當然也擺著一堆恐龍法官),但是執法者卻鬆散的像散沙(像是路霸、色情、賭博等,居民都知道在哪裡,只有執法者"不知道"),或是執法者被權勢欺壓(像前天的警員錢玉山事件),或是罰則輕的不痛不養(例如酒駕),根本就沒有嚇阻效果。
走在路上遇到有人說借過,大部分的人都會馬上讓道吧!那為什麼坐上駕駛座,每個人都像拼命一樣,死命不讓、死命要開在內線、死命要並行、死命不讓出超車縫。每天開高速公路,對這種事情,見怪不怪了,閃燈+喇叭基本上都是廢的了,在中外線遊走,才不會氣死自己!
pain6758 wrote:小弟時常開國道三號~...(恕刪) 應該是閃開讓它過吧...正常來說內線就是給超車的後面沒車就算了有車是要給過的...管他開到180還是200對方收到超速罰單跟你沒關係高速常常會塞內線就是一台車在內線開110結果後面塞一堆車就是這樣...
同理心啦,如果你今天是後面那台快車,遇到你不讓內線超車道,感覺如何?事實上在國外一直是這樣,越內線是愈快速,通常慢速車是開再第三道,但是台灣都不是這樣,越慢速的給你開在越內線,把內線到給塞住。建議啦,超車超完沒有要在超車就回到中線,在超車道有車比你更快要你讓道,就讓他吧,給人方便給自己方便,而且這樣也對你比較安全,畢竟你總不希望一台開很快的車一值在你屁股後面吧~ 很危險吧除非是你前面離前車真的沒什麼距離,那讓他有啥用啊我自己是超完車能回中線就回中線,除非自己開很快,不然讓更快的是一種行車禮貌啦(也是對自己安全的保障,沒必要去擋人家,還會危及自己的安危)(就好像看到人家飆車,或是超跑疾嘯而過,你會不會先讓她已避免被波及)t61063 wrote:這位大大所說為正解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