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事件已快落幕,訴訟進行中,所以文章暫時下架

5_2_0 wrote:
恐嚇、傷害都是告訴乃...(恕刪)


我想你的說法並不全對
若你在某地被某人幹醮三字經加恐嚇
只能自認倒楣?
報案了
警察都不用去警詢一下?
對方車停在紅燈離我們才10公尺
希望妳以後在路上
也能被逼車+被幹醮3字經+恐嚇...
再遇到上述的警察....


又或者我應該要慶幸有警察在前面
所以才沒被痛扁一噸?

superass wrote:
(12月12日更新)...(恕刪)


不用怕
那你就主張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那樣叫互毆
等著看法官怎麼判啊
太扯了
再腦殘也分得出誰打誰
simon074 wrote:
那樣叫互毆等著看法官...(恕刪)


對方唬爛是很常見的
如同性侵案件
狼人還會說是女人主動的


只能放寬心 讓司法定奪 終究會沒事的。


面對這種坐車內被海扁的情況
大家有無反制對策?
我想到的是 當被海扁時 拿很尖的雨傘往外刺來正當防衛...這樣防衛應該沒罪吧...???

Mask W wrote:
對方唬爛是很常見的如...(恕刪)


可主張正當防衛
但防衛行為不能過當
請參閱刑法第23條但書
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鳥俠 wrote:
可主張正當防衛但防衛...(恕刪)


那我拿一個插花用的劍山來抵擋防衛可以嗎?

他的拳頭是自個兒打穿的 這樣我會有罪嗎?

Mask W wrote:
那我拿一個插花用的劍...(恕刪)


他所受到的傷害不能超過你的傷害....

鳥俠 wrote:
他所受到的傷害不能超...(恕刪)


那用這種藍臉的東西正當防衛 法律怎麼算?

樓主也別太擔心了...

雖然對方也告..

但我想你們二者驗傷報告還是會有很大出入...

只要不要遇到奇奇怪怪法官...

樓主還是很有機會的..
Mask W wrote:
那用這種藍臉的東西正...(恕刪)


怎麼去哪裡找這些東西?
出門在外還是要小心..
有無防衛過當法官說了算...
至少可以的話拉大停車距離...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