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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自刪

見笑了!

中部角頭我也沒有看過開國產車

大7。s系列

現在就連身旁跟班都開5系列 c系列

嘆!台灣因為這些無聊事一地不起了

花媽 市長應該 要負最大的責任...



喔...原來不是高雄市
那僅是突發事件

大家一起譴責那位駕駛吧

中士副排是隔壁哨所的(蚵二港 大多數人都沒聽過的超小港 駐港船只有七台 能出航的只有一台 一年只出海二次....)

被追是正常的 當時跟他會哨時小弟還沒掛一星時曾被慘慘的電過...後來掛階後態度就有好一點了...
據我了解當時追他的是時常會到那邊玩車的混混...還想臨檢對方 一言不合後開車落跑竟然是跑去永安所..
緊急通報鈴也沒用... 很混?? 其實當時我才剛從那邊退伍不到一年
當然很混啊 需要38個人的港口只有配給16到18左右的人手 扣掉休假 上哨的 剩多少人...

您說的副隊長 應該是少尉 不是他混 是他跟本沒遇到真的緊急通報事件
加上當時的指揮官(休假的那個 也是扣我最後一次休假的白目)只是文官 跟本不太懂怎麼運作部隊
幫幫忙 一分鐘代命班都改成可以脫裝在床上睡覺了 唉...

加上 真得有拿槍彈的那個跟本不能下來幫忙 (軍火庫)

整個哨有武裝 可以進行反制的人 1休假 2安官 3外勤 4睡死了..
ps..別說開槍 當時所有的電擊棒竟然都改成小隻的 連拿來丟人都不痛..

說那麼多 其實只是有感而發... 這新聞之後不到一年該所又有小兵拿k2打太陽穴自殺...

唉 是非之地....


離題了

本文的新聞所報的那一個角頭???
沒看過 我也是基隆長大的 從來沒看過

只能說被害者 應該要找個市議員 或立委去和解現場才對...
就算不能喬到滿意 至少事情可以決解...(就算對方還想怎樣 看在面子上應該也沒膽怎樣.)
不是要閃事情 而且要考慮一下家人 要是單身一個 拼就拼了..(當時他沒回手應該也是考慮家人為主的個性)

這種人.... 真的遇到了 只能說倒了八輩子的霉
每人個都在網路上說的我要怎樣怎樣 一定不能放過 怎樣的

有誰真的知道那種活在恐懼 擔心害怕的被害者的心情..

所以 認真的解決這件事 看是要和解(下策) 還是拼後台(還是下策) 不然就法院(上策 找個好點的律師)
(故意傷人 可大可小 強者可利用媒體擴大為殺人未隧也有此可能 )

ps 警察大人 您的所長好怪 警察不是中立 可受公評 被害者質疑您不夠中立是沒問題的 怎可以對被害者大小聲 又不是去申訴您 真怪..

阿哲0518 wrote:
聽新聞說,動手打人的休旅車駕駛是基隆地區的角頭,

到案後,還在派出所叫囂

對於這種人,只能說.....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不奇怪的 看 小j的johnny 大的文就知道了

(悲哀) 基隆又是最後一名 好幾次了吧
因為沒錢.又想圓一個 單車夢 專找別人剩餘零件.能用就用.能省就省.

Mask1491 wrote:
那位角頭應該很丟臉....(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角頭的角頭
正義一點的出來教訓一下角頭
靠警察哦

Mask1491 wrote:
那位角頭應該很丟臉....(恕刪)


題外話,你大頭照的狗狗好可愛哦

那招內割看起來蠻利落的,我覺得可能是退伍軍人,
憑良心講那個人看起來明顯有留一手了,他願意的話
機車騎士可能就一直趴在那邊,看起來孔武有力有至少
的格鬥技基礎,這種阿伯一個人可以打趴三個飆車族。
沒有格鬥基礎的,還是當下不要正面起衝突比較好。
機車騎士擺出一副很外行的攻擊姿態會讓人更想出手,
後來去檔車也是不對的,畢竟還有一個懷有身孕的妻子
有個意外的話就真的悲劇了。強烈建議真的不能打的話
就先尾曲一下事後再報警給警察處理。
真想拿起桌上的菸灰把網他臉上砸到到他臉爛到為止

再拿幾隻往他眼睛插個幾隻

趁他有意識的時候對他耳朵說:梨是咧挖大尾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我是基隆人,看到這畫面並不陌生.在基隆遇到行車糾紛,十之八九就是類似這畫面,車子最好放些"自我保護用品",基隆的地痞很喜歡嗆一句"去報警阿~反正警察我也不怕"
警察也是要理不理的~所以看到這畫面可以知道一件事>>>基隆警察很沒用~連開單都不會
住基隆的人,最好身體練壯,因為報警沒用,發生事情打下去就對了。
警察是領納稅錢,還是領角頭的薪水,讓歹徒那麼囂張,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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