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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肇逃了(4685-F6雅歌)(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天下竟然有這種事,太扯了吧,到底還有沒有法治啊!
告他:
一、毀損罪
二、公然侮辱
三、傷害罪
四、恐嚇罪
五、妨害自由
拜託,一定要提告,跟警方要報案三聯單,不要被吃案了!
如果警方不受理,就跟政風投訴!

有法律上的問題,隨時來信,我幫你!
這跟上次撞倒孕婦後駕車逃逸的有什麼不一樣!
cse829 wrote:
<7/15 21:00更新>
18:00接到警察來電,有找到對方,
對方的解釋是有親人開刀住院,急著趕過去…(果然又是這幾種標準答案…)
後來又來電說聯絡不上對方了

他只要叫一聲"借過一下"不就好了~
一開始就罵"恁老師咧~恁老師咧~"
我回頭看了一下,剛轉頭回來,根本沒時間反應,他就撞上來了

那種藉口誰會相信啊!!!...(恕刪)


相信我!!!他的藉口還會變,下次只要是跟員警或對方有接觸的機會,

就拿DV全程錄影蒐證,以保護自己,

警方要是敢吃案,就投訴二組,如果不知道找誰,我會給您相關負責人電話。

嗯嗯 那是我看錯了

cse829 wrote:
見鬼了~18秒那個是...(恕刪)

有夠扯的
大白天這樣橫行
台灣沒王法了嗎?


10011001 wrote:
我剛仔細看
18秒有拍到交通燈號
右轉燈號亮綠燈......(恕刪)


如果您是當地人!!!

又有看到右轉號誌已經亮起???

阿娘為!!!毛毛的,

您家住在右手邊啊???


wannaflyinsky wrote:
苦主真是冷靜= =如...(恕刪)


所以我的車上都備有凶器(鋁棒+木刀)

之前的朋友放警棍

藏在座位下~平常都坐著隱藏殺機

有時候遇到不講理的(例如影片中)~上了再說

砸你前擋也爽

cse829 wrote:
<7/15 2...(恕刪)


任何藉口或理由都不允許有白色Honda的撞人行為。人渣。
警方該不會用交通法來辦
那根本不痛不養

蓄意衝撞..這應該用刑法了八
<7/15 22:00更新>
因為有穿防摔衣、護膝、老貓手套,車子又有裝保桿。
所以只有"右腕挫傷",己經開診斷書了
機車粗估$8000左右(前保桿、後檔泥板、後燈、後牌架、左後照鏡、後輪胎(胎壁遭牌照割傷)、左腳踏)

目前影片尚未提供警方,對方應該也不知道有影片,除非有上01…
這一定要告的阿~
首先是殺人未遂
再者肇事逃逸
還有出言口嚇
賠償部分就是機車8000
醫藥費
心靈創傷
以後不敢騎機車所以要坐計程車的所有費用
拜託一定要追究
這種人不能讓他續存在馬路上
有需要乾脆找議員
警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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