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egg wrote:因為一直以來,對很多...(恕刪) 現在真的太多違規,而且很誇張的...我也很想裝行車記錄器,雖然我騎小折...而且還是個學生其實違規就算了,但是違規而威脅到別人安全時,就太過分了!所以我很支持你呀!但是真的要小心
阿哩不躂 wrote:檢舉流程???要檢舉...(恕刪) 道路檢舉達人 年獲250萬檢舉獎金更新日期:2011/05/05 12:36馬路上隨處可見施工告示牌,路過的民眾可能不會對它多看幾眼,不過有檢舉達人,就是靠著搜查道路施工告示不實,甚至不齊全,向市政府通報檢舉,日積月累獲得的檢舉獎金,一年高達250萬!施工馬路旁怪手敲敲打打,路人對於隨處可見的施工告示不以為意,但是「沒講你嘸知」,就是有人靠著這張施工告示牌,年賺250萬。新工處挖掘管理科科長 林慧忠:「從98年9月到今年3月份,我們大概統計民眾檢舉的數字,大概已經有檢舉2000多件,成案的部分大概有300多件,那當然我們在這些檢舉的資料裡面,也看到有一位相當熱心的一個,參與我們這一個全民督工的民眾,他也在這個過程當中,獲得了大概兩百多萬的一個獎金。」真是一點也不誇張,因為拿起照相手機,實際走一趟台北市街頭,百萬檢舉達人,你也可以當。像是一個施公告示牌上,要是有任何一項告示不符合規定,那麼民眾就可以拿起手機打1999,通報檢舉。而上述任何一項檢舉條件,不外乎就是施工單位有否張貼告示牌,以及挖掘許可證,此外民眾還能檢查,上頭的施工期限有沒有逾期,或是挖掘範圍有沒有和公告的範圍產生出入。但是千萬記得,撥完檢舉電話後,得清楚拍下8張舉證照片,獎金才能實際到手喔!
假若開放檢舉有獎金,而且是高額獎金那麼,一堆人都以檢舉為業馬路上,草木皆兵,沒有人違規了我騎機車在慢車道上,前面有一台公車載客,快車道無車但是禁行機車我正後方有一台砂石車以快速逼近,狂按喇叭,離我很近但卻毫無減速啊!!砂石車應該是煞車失靈了我該守法等著上西天,還是要違規騎上快車道呢?,後方有一整排靠此為業的人拿相機等著呢這是特例沒錯,但是,真的有死腦筋的老伯,會因為曾經被拍過,就真的不懂應變當然,如果問執法的交通單位,當然不會得到這個答案: 不能違規,你只能留在慢車道等被撞問題來了,法律永遠無法完美的因時制宜他無法自動偵測慢車道即將遇到危險,必須即時的取消禁行機車限制交通規則是一通則,難以蓋全,難以適得其所有兩郊區道路交會,主幹道車水馬龍塞車數公里,支線為產業道路空無一車紅綠燈號誌不聰明,總是各90秒紅燈好,大家很遵守規矩,這是好事嗎?表面上是好事,但是國力就在這一點一滴中流失如果檢舉風氣盛行,交通違規銳減,很好真的是好事嗎?? 我不知道
greenegg wrote:"惡意違規"的標準,...(恕刪) 裝行車紀錄器~目的是為了要保護自己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協助釐清肇事責任再者~ 逼車固然不對~ 但最後並沒有造成有形上的損傷發文者夠正義 可以立刻發揮正義感~ 攔下那台車並以糾正最後~~我國政府公債餘額已逾九兆您應該想想未來政府會怎增稅跟你要這超過九兆的欠款而不是妄想檢舉交通違規會得到20%獎金夠正義的話~~您可以公布一下你家的地址讓大家一起正義~~監督您的一舉一行!
媽呀,真有很多人認為自己是聖人;大家知道依照速率合法的行車距離是什麼?光雪隧內足夠讓每台車都吃一張罰單了,好在政府還通人情,委婉的告訴駕駛人超速多少才會取締,不要拉長車距等等。我開車算守規矩,但不保證沒瑕疵,至少,我願意承認,被你拍到,我也認了,畢竟,違規在先;但只要檢舉者把我違規照片影片po上網,我絕對告對方到死,因為,你沒有權利這樣做;可惜,現在一堆這種行車記錄器魔人。
其實我很好奇那些檢舉達人為什麼不公佈自己的車牌號碼!!他們不是都自許正義都不會違規嗎??那就公佈自己的車牌讓大家一起監督阿!!如果可以在自己以後的履歷上面填上"檢舉違規達人"說不定去應徵的時候會有加分喔!!當親朋好友在問的時候記得要說我的職業是"檢舉達人"我是正義的一方!!違規!!!這兩個字我的字典裏面查不到如果你能做到這樣被你檢舉我會很爽!!真的!!
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活真要檢舉的話建議檢舉嚴重影響其他人安全的違規就好不然要是路上大大小小的違規都要去檢舉一天下來可能連工作都不用幹在那邊整理影片就好了我騎車也有裝行車紀錄器曾經想過要檢舉路上的違規後來還是作罷因為光是上下課看到的違規數量根本讓我檢舉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