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子其實也沒有啥太多的爭端吧!!前10秒只是馬3要超車...距離上的關係導致車到變換的比較殺..之後馬3發現版主尾隨...只是耍炫!!想約版主小跑一下而已....馬3在版主前方輕煞...也只是要表達...[要不要跑一段阿...]之類的...沒啥啦!!要玩...就是大腳油門...不玩...就是不要理他...油門方開即可...我個人在夢中遇到這種情形是一定陪跑的....小玩一下(看路況)大家都太嚴肅了啦.....
hobeyond wrote:雖然不知道那個書函的內容是不是國道警局的制式格式,但那種敷衍了事的答覆肯定是不及格的,難怪會引發質疑 所有的公文都是先看主旨,這是重要的地方,好的公文就是主旨要下的言簡意賅,說明的部分才是補充細節與其他次要事項,這份公文主旨就說明了處理細節如說明二,後面第三點也不過是請受文者以後檢舉逕寄發文者,算是補充事項,以公文的格式與實質意義來看,這份公文算是非常標準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