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因為燈泡太亮影響行車安全然後被開單嗎為什麼會這麼多人來幫樓主說話呢為什麼不要用原廠原來用的那個型號呢 (並非說原廠的燈泡)如果你或是你家人今天受到對向來車的大燈影響發生車禍你們今天還是會很大言不慚的說這些話嗎只要白色或是淡黃色的燈就算是合格嗎那我把我的車前面用白光LED不加上散光鏡可以嗎那我用燈塔用的探照燈可以嗎真不懂改車的人有沒有想過其他人的感受
galant0157 wrote:1.樓主有改裝燈泡嗎...(恕刪) 又一個不懂法規的...請問違反哪一項法規???沒有特別規定哪來什麼鬼證明阿???當初HID還沒立法規定時 也是不能抓阿因為"依法無據"現在變得無法無天了啊? 排氣管翹管還沒立法就抓? 現在換改燈泡沒立法也抓?國家認證??? EMARK 都是假的?照地板會影響別人安全...???那乾脆也說路上一堆路燈也影響行車安全好了你看如何???kk6066 wrote:日行燈...台灣目前...(恕刪) 錯附件7早就有規定了
男孩派翠克 wrote:不就是因為燈泡太亮影...(恕刪) 燈泡亮然後勒?是照地板又不是照你眼睛按照你這樣說的話那一堆原廠車全都違法了為啥??? 因為大約有9成的汽機車(H4)原裝裝配都是使用同一顆飛利浦燈泡況且樓主的燈泡還經過鍍膜 鍍膜只會減低亮度H4規格燈泡都是通用!!! 有這麼難懂嗎???另外原廠HID 3200流明 這顆燈泡了不起1600流明左右而已那按照你這個搞笑邏輯 HID是不是也全違法???亮不亮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沒有好的光型 有沒有打在地面 而非你的眼睛警察其實根本只是冤枉他這是HID而已並不是燈泡有問題請看清楚再發表很難嗎?
張阿橘 wrote:http://www...(恕刪) 基本上乖乖用原廠指定燈泡型號就沒事啦!畢竟燈罩上的散射與聚光角度&照度距離,乃依原廠設計所調整,真要為增加照度以提升夜間安全,也要注意一下換完燈泡後的照射角度要調整,別忘了原來的目的除了炫之外,也要注重的不是只有自己的安全,&沒事開遠光燈若再加上強束光線,前車和對向車道用路人真的很不好開車而會影響安全。推測版主被迫接單原因 1.強光束被誤認HID 2.照射角度過高明顯造成其他用路人安全 3.合併1&2再加上非專業又經驗不足的菜鳥說詞...lol...還有4. 樓主當天帶賽 ,所以被開單!老實說,路上這麼多車經過,條杯杯為何會抓你? 換用同型燈泡的甚至同車型的應不在少數,真要因燈泡問題,那他就不用賣了!but標題已經在幫忙打廣告了...呵呵
驗車的制度不夠落實,機車也應該納入驗車的行列,增列警察機關可以開立車輛臨時檢驗單(警察機關舉證詳列違規事實後由監理機關驗車認定)確認違規屬實後再由監理機關開立告發單,在很多情形下是關乎駕駛人的道德關念及常識,開大燈前方有車輛就不該用遠光燈,非遇雨霧後霧燈就不用開啟,這些不當使用燈光的駕駛人大家不覺得滿街都是嗎?
rocky745288 wrote:又一個不懂法規的.....(恕刪) 1.你有沒有被開單?2.你有沒有申訴?3.銷單了沒?一直辯解有什麼意義?可以證明你改燈合法嗎?當場為什麼不跟警察說"又一個不懂法規的"
galant0157 wrote:1.你有沒有被開單?...(恕刪) 1.不是我被開單 樓主是被誤認為"HID"才開單2.樓主已準備資料送法院3.同上請問哪裡不合法??警察也自己說他有換黃金燈泡那他也不合法???樓主有去監理站都認定沒違規你覺得監理站專業還是警察比較專業?
張阿橘 wrote:話說小弟於99年12...(恕刪) 老實講,看到本版那麼多人抱怨「改裝」燈泡如何如何權益受損,上電視找民代等等,我是很支持大家努力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啦。但我更想知道的是,當大家在抱怨別人侵害自己的改裝權益時,是如何證明自己的判斷是對的?是合法的?警察如果是錯的,樓主就一定是對的?一大堆文章沒人能清楚證明這一點,多是情緒的堆砌。樓主又怎麼證明自己改裝非原廠的燈泡後,強大的燈光就一定不會在路上妨礙他人安全?作個實驗吧,拍些光型照片放上來讓大家看看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