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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為中心出發的超車道觀點 歡迎不認同超車道的駕駛入內討論


firedragon wrote:
mtd wrote:
一併裝上測速照像機, 主要是將超車道中顧人怨的路隊長揪出來施以重罰, 至於抓超速只是順便啦! 一定要沿路幾公里就設一個哟, 免得不懂禮讓的路隊長們三不五時龜在超車道, 一點機會都不要給, 這樣應該能一吐擋道的怨氣吧?

順便也可以抓抓未保持安全車距的..

通常會在後面龜龜叫,一直閃遠燈的

大概都不會依照規定保持車距...恕刪)



那不就大家一起開罰單 ?
前車龜車跑內線一張...
後車也是龜車(即使你想超,但是前車龜,所以以速度來看 ,你還是龜) 外加未保持車距共兩張.....

moon7th wrote:
如果你開的比中線道車輛快,但是後方有車輛逼近,請你讓道,
因為後方車輛要超你的車,他要使用超車道超車,
但是由於內側車道左方已無任何車道,他要超你車你就得讓道,
因為你開在"超車道",恕刪)


這一點我有點意見 ....
既然開的比中線車道快 , 後方有快車逼近 ,
如果右前方車(我要超的那一輛)距離不遠 ,
我會超過右側車之後切到右線去 (不然我幹嘛走超車道 ?)
當然如果右前方車還在大老遠的前方,那我會先讓開
(應該說,那時我根本不應該這麼早切到內線準備超車)

如果照你說的 ,
一個駕駛切到內線正要超中線車 , 突然後方冒出一台快車 ,
又切回中線 , 等快車超過己車 , 再切內線超車
切來切去更危險不是嗎 ?


hartgez4 wrote:
moon7th大,您過講了~只是發發牢騷聊聊自己的一點想法啦

我也贊同以速度分道 但現行的許多駕駛人的觀念必定不願意如此

恕刪)


速度分道很好啊 , 可是大家的表速都不準 ,
這樣很麻煩...
假設規定內線 110 , 中線 100 , 外線 90
有人表速 110 (但實際只有 100 ) 跑到內線 , 那還是擋到後面車輛了
後車急了閃大燈 , 但前車自認並未慢速佔用啊 ,
那怎麼辦 ?
驗車時加入表速的檢驗 ???
看了 很多版友的 回文 我感覺 很多人 還是將此討論串 侷限在現有的 法規上 而跳不出去國家所設下的規範

沒錯 以現在國家所訂的規範 車子行駛在內側車道上 不論是車速 或是 行車動作 都有很大的 討論空間 原因在於 現行的 法規 矛盾 相互牴觸 而所造成的 所以怎麼 辯都辯不完 因為大家都有理 不是嘛

所以 今天的 重點 不 是在於 辯論在現行法規下誰對誰錯 而是 討論 或提出想法 該怎麼 改善現有規範 使得 高速公路能夠 更加暢流 集合大家的智慧 跳脫現有框架 提出更好的 辦法 凝聚共識 好向我的 議員 立委們 推行修法

其實 說到內線超車 這議題 我想拿捷運手扶梯 這個例子來舉例 早期 捷運局 教育所有不趕時間的使用者 靠右站 讓想快速通過的人可以由左側快速通過 (雖然後來取消 相關規勸) 但 這一舉動 使得 我們 大家在搭手扶梯十 不知覺的會自動靠右站 甚至到其他有電扶梯的 場所都會不自覺靠右 而需要快速通過的 使用者能 以最順暢的加速通過 我相信體驗過的 版友們 一定覺得 很便利吧

這一舉動 所造成 的 後果是 我們的捷運吞吐暢流 讓別的 國家都對我們 刮目相看 甚至想學習回去
同樣的構想 我相信也能 運用在高速公路 的 內側超車道上吧

個人主建議推行 "非進行超車動作者 不得行駛於內線車道" 此條款 XD



燕赤霞 wrote:
超車道,只規定內側是...(恕刪)

或許當一個人有主觀想法時 自己本身卻是難以察覺的 您說是嗎

讓道是必然的結果非衍生解釋
不讓道後車如何於超車道超車?
超車道非屬某些特定車主的專屬專用道

車速認定的問題此討論串其他先進加上我的解釋其實次數我也不方便一頁一頁細算
請往前詳閱

超車不用管速限 國庫所衍生的收益是否會暴增? 這樣或許也能算是好事一件
另外如果你說
依照車速分流 落實超車道原則 所衍生的車禍是否會暴增
這或許就還需要請有關單位統計一下比較有公信力

相關的遵循超車道模式行駛何以較安全的論點前面已有提出不再贅述


咪芮哆 wrote:
找了一下關於"內側車...(恕刪)

咪大感謝您將條文詳細貼出
小弟就沒這等耐性
樓上小弟將別樓您的發言沒經過同意就連結還請見諒



Passenger wrote:
不過這點爭議很大....我覺得..
...(恕刪)

lono7 wrote:
請問版主,在內車超車道[超車]是超誰的車?內線還是中線?超幾台車才是超完車?一台還是一串?

P大跟l大的疑問因為有點關聯性 我就一起提出這點我的看法好了
l大因為條列式的問題我就全部引言比較方便提出我的看法 還請見諒

超車顧名思義就是超比你慢速的車
又以車速分流及超車道的模式內-外之於快-慢
所以超車由左側超

另超車的動作
前方(中線<--理想狀態)有慢車才算成立
不管是一台或一串
中線沒車就不成立
(好像在說廢話)

lono7 wrote:
假設中線車最高的不會超過100Km/Hr,而我在內線以110或120或更高之時速行駛,遇到內線前車阻擋到我,我用閃燈告之而前車也切到中線讓道了
而我可不可以繼續前行,因為我還沒有完成超車,然後只要擋到我的都讓路了,讓我一路從高雄超車到台北

你當然可以繼續行使你超這輛車的權利
另外順便告知我的可能採取作法
如果這輛在超車道的前車正在行使他超車的權利
我可能不會馬上閃他遠燈
在後方稍待幾秒
待他完成超車動作後卻沒有讓道的意圖
我再閃燈提醒他我想超車

待我完成超車動作
中線有空檔
切回中線

lono7 wrote:
另外你說超車與超速無關,所以只要我比任何車輛速度更快,就可以繼續超車,這樣就一路超車2000台或更多,不然超車是不是該有數量及時間限制?

我必須要聲明
我沒說過超車與超速無關的言論
你指的可能是我說的"超車道與車速分流的模式與車速無關"這點
還請明察

語意上
你比任何車輛速度快 當然每輛車都給你超了
但前提是中線一路上沒有空檔的隨時有這些給你超的車


lono7 wrote:
如果超車一次只能一台,那我是不是每次超完一台切回中線後仍覺得中線太慢而馬上可以再切至內線做第二次超車
以此類推,...超車,切回,超車,切回,超車,切回,超車,切回,.......一路從高雄超車,切回...到台北

另外一種情形就是我原本行駛中線,因前車速度比我慢,所以我切至內線準備超車
但未超過前剛好內線前面有車阻擋而我以閃燈示意請前車讓道而前車也示意準備切回中線,而這時不巧我後面來了一輛更快的車接近中
這時我該怎麼辦?繼續未完成之超車程序?還是放棄超車而打右方向燈準備切回中線?

關於這個情況
我會以"經驗"以及現場的實際車況來判斷下一步的作法
這就是我文前想提出的看法

這裡的經驗不是指需要有一定年資的駕駛人才有
而是我認為實際於國道跑個3,4次就能得到的如何判斷選擇最佳路線的直覺

這樣說吧
切回中線的依據
或許取決於與前車的速差跟距離
另或察覺前方外線車輛是否也剛好要切入中線超車
這三點都是難以計算或實際量化的
通常僅靠駕駛本身的自覺來判定

或許超車的前後幾秒有其灰色地帶
但我想開在車況良好的路上更多的時間是處在非超車狀態
我是建議想推廣超車道的認同感
執法人員可以只在流量少的路段開鍘
模糊地帶少

我想大家會有看到這裡的
多少有認同我所提的"安全"的概念
這篇主旨本來就不是來討論條文怎樣規定,如何解讀
而是從心裡的那把尺 公德心,道德來討論超車道

出門在外大家就是互相尊重 對大家都方便
超車,切回中線也是類似
沒有一定的準則

手扶梯的例子讓我想到不知道能不能這樣舉例?
當大家很理想狀態都靠一側站立時
人總有高矮胖瘦
或許有的人已經靠到不能再邊邊了
但還是佔了有一半以上的空間
這時後方想前行的人也不好通過
一翻兩瞪眼
我們也能選擇禮貌的說聲借過一下 不好意思
對方側個身子還是過了
這樣出門在外互相的狀況大家或許也都樂見

fusion wrote:
其實 說到內線超車 這議題 我想拿捷運手扶梯 這個例子來舉例 早期 捷運局 教育所有不趕時間的使用者 靠右站 讓想快速通過的人可以由左側快速通過 (雖然後來取消 相關規勸) 但 這一舉動 使得 我們 大家在搭手扶梯十 不知覺的會自動靠右站 甚至到其他有電扶梯的 場所都會不自覺靠右 而需要快速通過的 使用者能 以最順暢的加速通過 我相信體驗過的 版友們 一定覺得 很便利吧


想請教一下:之前也看到有人提到台北捷運局現在已不再宣導「電扶梯上靠右站,把左側讓給要趕時間的人過」。

但您是否知道為何現在不再宣導?是有人攻擊這項策略嗎?還是有人趕著在電扶梯上走路時發生什麼慘劇?還是只是因為已經普遍形成共識養成習慣,所以不再囉唆宣導?
在以色列.....公司那代理商.高速公路通常超速.140~160KM 左右(有限速110)

但是在超車道.通常都會讓.



鄰近的馬來西亞也一樣.可能是地大.超車道沒啥車.....

但是抓到要給小費.而紅單就免了(給錢好辦事)...


現在在台灣還沒~超車道~這觀念.慢慢的應該會有.至少職業駕駛知道.大車超車又會回原本車道


yursol wrote:
想請教一下:之前也看...(恕刪)


我怎麼記得之前新聞是說"因為重量都在右側,不平均,容易壞"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vincent12 wrote:
另外 樓主文內有幾個語病
1. 標題寫說 "歡迎不認同超車道的駕駛入內討論" , 內文又說 "不認同的看到這邊可以按上一頁先離開"

2. 龜車就是龜車 (或許可以換個名稱 , 例如慢速車...) , 如果改稱路隊長有點奇怪 , 因為"路隊長"不就是理當"帶頭" 嗎 ? 又說不該佔用 ?

3. 在台灣 , 時速 200 的話 , 應該只有他的前面有車(龜車, 路隊長?) , 他的後面應該沒有車輛會閃他大燈逼他喇叭(有也是他的朋友同好吧)
所以他走那個車道都 ok (包含長時間 200km/h 佔用內車道 , 因為他一定是沿路快速超過其他守規不超速的車輛 , 200km/h 一直內線外線變來變去反而問題更多
所以如果內線淨空,他要一路 200km/h 跑內線也沒關係 ) , 至於違不違規開不開單,那不作討論....
...(恕刪)

v大以你開車的資歷算是前輩囉
小弟約11年車齡 里程數累積可能還不到你五分之一

關於語病的部份小弟嘗試來解釋一下好了
1.超車道的議題平常不認同這模式的車主如果點進來或許會沒興趣詳閱接下去的討論串
但本篇以安全為主旨 文章開頭便以此為題
個人認為與目前有關超車道方面的議題有比較不同的觀點切入
就算不認同超車道 但"安全"絕對是每個用路人所認同的

"首先必須要有的共識是
超車道的用意主要是為了超車的"安全"
整個概念以這兩個字出發
不認同的看到這邊可以按上一頁先離開
其他的我們再看下去"

這整段話的用意
姑且當作是用來吸引所有會重視行車安全的車主繼續往下看下去的小文字遊戲好了

2.路隊長這名稱我是解讀成有擋的意思 之前參予過的一些討論串也大都看過有用此形容的網友
容不容易造成理當帶頭的解讀 可能還需更多意見供參考
慢速車一詞我覺得也有讓有些持"那塞車時超車道是否還要空出來"的少部份對超車道定義還不甚理解的朋友誤解的可能性

3.舉200的假設例子是想讓佔用超車道之行為與其車速並無相關一事
小弟認為比較容易理解的誇飾法(或特例)

藉這機會
另外我想延伸討論有關無限速高速公路的內側超車道
就算是無限速但我想其大部分用路人應該也都維持一定差不多的車流速度(假設130左右)
不會是每個上去都200的飆(也不可能每台車都是性能車)
所以當一台200或更快的車上去
其中的速差多則百來公里
當有這麼大的速差之時 又是更深入的超車道學問了
這情況下快車當然要盡量避免變換車道
取代的方案是固定於內線巡航 遇到慢車便減速
待慢車讓道再噴
這種模式如果沒有基礎的超車道觀念 很容易一個閃失後果不堪設想
從這裡我們可以理解一條無限速的公路是要有多麼進步的觀念以及有共識的用路人才能成立
以上是無限速高速公路的內涵
在台灣不成立

因為台灣國道是有速限的
無限速的模式不適於台灣探討
算是不同層次面的東西吧
相較之下
台灣的超車道單純多了
算入門級的吧

如果偶遇200以上的車
他們也是不會嚴守內線超車 遇慢車減速
此時只能靠大部分車主如果以行駛中線為主 內線超完車盡量淨空
可以減少高速車輛頻繁變換車道的風險
小海≧▽≦ wrote:
我怎麼記得之前新聞是說"因為重量都在右側,不平均,容易壞"


謝謝您的回覆~,剛剛稍查一下,原來 08 年時 01 這裡就有人在談論這件事了:

捷運電扶梯 「靠右站立」已悄悄取消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7&t=653722&p=1

有空時再去讀讀內容。

看來我真是蠻資訊落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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