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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員警偷偷摸摸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既然現在死刑被法務部長當作是不合理的存在而不執行,為什麼禁行機車道不比照辦理?
lxpsmis wrote:
日期:2010年3月...(恕刪)


不違規的話還要怕人抓嘛?

我還是不懂這篇文章要表達的心態?
maccc wrote:
拜託不要違規就好了違...(恕刪)


哪妳應該知道 機車優先 或 機車專用 上面有汽車

會有多"堵懶"
stupidfox wrote:
不違規的話還要怕人抓嘛?

我還是不懂這篇文章要表達的心態


好吧, 就我了解樓主要表達的意思是:
1. 違規有分輕重和前後因果關係, 警察大人如果有心要開罰和導正交通亂象,
應該要先開罰路邊違規停紅線的車輛, 並予以驅逐離開違規區域.
然後再來檢舉機車違規行駛內線快車道, 相信這樣才不會引起那麼多人反彈.
2. 檢舉違規有必要偷偷摸摸嗎? 如果是, 既然理直氣壯, 幹嘛被人發現後要趕快逃離現場?
該是換用腳踏車環島的時候了
禁行機車上就算沒有機車,也有更大的"路障汽車"在前面睹你
重點是車速,車速比你快,自然不會睹到你
車速比你慢,汽車擋到前面,你還不是要變換車道?!

個人覺得:
有公車經過的路線,都不應該有禁行機車這項
分明就是官逼民反的爛法規
公車動不動就向右靠硬逼,被 A 到了官員也不會負啥責任

另外
除台北市外,其它縣市也沒車公車專用道
官員們都住在地小人口密度高的台北縣市,其它縣市的交通狀況並不如台北縣市
行人沒有台北多,車輛也沒台北多

強力反對「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不合理之交通法規


maccc wrote:
開過車 騎過車人不是...(恕刪)


這樣講當然沒有錯 但再怎麼講下去跟大家也不會有交集

若你是住在台北市 請自問現在是不是"很難"不違規? 抓違規是不是有點矯枉過正?

是不是常常有"兩套"標準? (對大車跟小車)

不違規當然不受罰 但大家爭論的點不是這個
女警當然會跑~
他哪 知道等下會不會被無限迴圈的"審問"...
或是對方是什樣的人她也不知..若是在天橋被推倒就好笑了...
她只是來上班的........


這樣有違規嗎?看看是紅燈
超出去的汽機車已經妨礙左右車輛左右轉的通行。自己也陷在危險中
如果警察取締他們被取締的一定幹譙
[我只有超出一點點又沒衝過去]
台灣就是法規多、但是執行困難
民眾長久習以為常了
遇到執法比較[依法的]警察、就說警察白目!
還有的備取締的民眾說:[我這樣做已經20幾年了,從來沒有被取締]

有1位[樑上君子]行竊多年未曾被逮,一朝失風被擒。他說:我行竊多年未曾被抓,你怎可抓我呢?
Luke Chen wrote:
既然現在死刑被法務部長當作是不合理的存在而不執行,為什麼禁行機車道不比照辦理?


重點他說到"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
那開放高速公速也是國際趨勢阿
沒有禁行機車根本就沒有人做阿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maccc wrote:
拜託不要違規就好了違...(恕刪)


白目~~

可以有禁行機車道 為啥 汽車還是偏偏要往右邊靠??

如果右邊都沒車子 誰會騎到進行機車道??

就台灣 有這個進行機車道 怎麼國外沒有 台灣偏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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