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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格裡離開原來要用牽的??????

米咖 wrote:
很簡單 : 不公平待...(恕刪)

這在承德路7段到大業路一帶行之有年.........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米咖 wrote:
很簡單 : 不公平...(恕刪)

機車比較好拖吊阿

一台拖吊小板車可以拖10台以上的摩托車,

加起來比你拖一台汽車賺的還要多

如果不甘心汽車占道,就要看各位市民有沒有心去檢舉而已囉,

就如你所說的,看到一堆又怎樣,沒人檢舉還是一樣都不會動,

就算檢舉了,看到警車、拖吊車來一堆人又會開走,警車一走又全部回原位了,

這就是台灣囉,愛貪小便宜的人遠比守法的人多,

一台車幾十萬,可以想像當你是汽車車主,

當然遠比你是機車車主還來的關心車子囉。
buyd80 wrote:
這裡討論的是機車要用推的上人行道
汽車開上人行道根本就是違規的
...(恕刪)


取景完了
我幫米咖大補充一下好了
米咖提的例子, 人行道上本來就沒有規劃汽車的停車位,
那些開車上去的車主是帶有犯意(違規)的行為

我舉一個汽車沒有犯意卻仍會違規的例子

照片一
當人行道遇上需要進出的情況時, 像是照片中的加油站,
人行道上會鋪上柏油(變成馬路), 並補上注意的標誌



照片二
同一條路段的加油站隔壁, 一樣車輛需要進出經過人行道,
人行道也做好了斜坡方便車輛進出, 可是人行道還是人行道,
並沒有鋪柏油, 也沒有注意標誌



這些開車上去(經過)人行道的車主, 我相信他們是沒有打算違規交通的犯意,
我也相信沒有警察會去那邊守株待兔的取締, why?
因為車主不可能下來推車, 反觀機車呢? 推的動就要下來推嗎? 可以說是踐踏騎車的權利.

重點來了, 我不認為警察就要公平的跑去那邊開單, 相對的我覺得警察應該要用規勸取代開罰的面對
機車騎上人行道停車的這件事(過度期的權宜之計), 甚至進一步要政府改善停車環境才能治本.

jillstally wrote:
一樣心兩樣情,人行道停機車不是陷阱,也是為了保護機車騎士,
你可曾在車來車往的馬路邊停車...(恕刪)


如果警察不跑去開單就不會是陷阱了
你的想法和建議很有意思, 讓我有些新的想法.

1. 路邊的機車停車格其實是可以45度角斜停, 這樣橫出影響交通的情形會比較小,
犧牲一格機車的空間換來更安全順暢的交通, 應該是值得的
2. 路邊的汽車停車格車子進出影響的範圍絕對不會比機車小,
但我只看到政府劃掉機車格換成汽車專用, 很少看到汽車停車格改成停機車

如果真的在意進出影響交通, 可能連汽車停車格都要一起劃掉吧?!

我有觀察過台北市的人行道上會劃上機車停車格, 通常都是
1. 人行道很寬大, 例如市民大道
2. 除了人行道, 還有額外的騎樓

如果政府可以在規劃機車停車格外, 另外劃出機車引道供機車進出, 應該是雙贏吧!
在不影響行人下又可以方便機車停車.

台北市現在很多機車停車格都會收費, 政府應該責無旁貸的提供更優良的停車環境,
不能只要求收錢, 確不肯投錢加強建設,
甚至一格一個機車變成2格擠3台時錢還是照收不誤的搶很大.


我知道很多人會說機車下來牽一下有那麼難嗎?
可是真的不要鐵齒, 就是會有些情況不方便牽車,
像是RV型機車, 很長的人行道,要邊推邊找車位, 外加大太陽下.
像是腳扭傷, 可以騎車, 但下來牽車停車時真的很痛苦
可以想到很多狀況
而且在機車主權在汽車、公車和行人中間夾殺下, 心情已經很鬱卒了,
政府多一些貼心的規劃不也很好嗎?
該是換用腳踏車環島的時候了

ObiwanKing wrote:


取景完了
我幫米...(恕刪)


nex入鏡了~
ObiwanKing wrote:
這些開車上去(經過)人行道的車主, 我相信他們是沒有打算違規交通的犯意,
我也相信沒有警察會去那邊守株待兔的取締, why?
因為車主不可能下來推車, 反觀機車呢? 推的動就要下來推嗎? 可以說是踐踏騎車的權利.

重點來了, 我不認為警察就要公平的跑去那邊開單, 相對的我覺得警察應該要用規勸取代開罰的面對
機車騎上人行道停車的這件事(過度期的權宜之計), 甚至進一步要政府改善停車環境才能治本.
既然相信, 何必做極端舉例, 上述兩個, 在下也都相信, 但不是因為那個WHY, 而是講道理, 所以更相信不會有人去找碴, 沒有什麼踐踏騎車的權利, 也請您盡快建議當地單位把圖2改成圖1
ObiwanKing wrote:
1. 路邊的機車停車格其實是可以45度角斜停, 這樣橫出影響交通的情形會比較小,
犧牲一格機車的空間換來更安全順暢的交通, 應該是值得的
2. 路邊的汽車停車格車子進出影響的範圍絕對不會比機車小,
但我只看到政府劃掉機車格換成汽車專用, 很少看到汽車停車格改成停機車

如果真的在意進出影響交通, 可能連汽車停車格都要一起劃掉吧?!
在下這很多汽車格變成機車格, 各種停車格都有, 有一點重要是"車移出格外再上車"可惜考照沒考), 而不要坐車上向後退, 那45度角斜停類的就容易後面來車有衝突
ObiwanKing wrote:
我有觀察過台北市的人行道上會劃上機車停車格, 通常都是
1. 人行道很寬大, 例如市民大道
2. 除了人行道, 還有額外的騎樓

如果政府可以在規劃機車停車格外, 另外劃出機車引道供機車進出, 應該是雙贏吧!
在不影響行人下又可以方便機車停車.
所以在下這的新停車格, 機車彎式or人行道邊斜角式, 這種都不會影響行人, 也不用什麼引道, 也建議交通部多設成這種, 別只在人行道畫格而已, 結果造成機車&行人衝突
ObiwanKing wrote:
台北市現在很多機車停車格都會收費, 政府應該責無旁貸的提供更優良的停車環境,
不能只要求收錢, 確不肯投錢加強建設,
甚至一格一個機車變成2格擠3台時錢還是照收不誤的搶很大.
ObiwanKing wrote:
我知道很多人會說機車下來牽一下有那麼難嗎?
可是真的不要鐵齒, 就是會有些情況不方便牽車,
像是RV型機車, 很長的人行道,要邊推邊找車位, 外加大太陽下.
像是腳扭傷, 可以騎車, 但下來牽車停車時真的很痛苦
可以想到很多狀況
而且在機車主權在汽車、公車和行人中間夾殺下, 心情已經很鬱卒了,
政府多一些貼心的規劃不也很好嗎?
在下也是只有兩台小綿羊的車主, 可是始終認為行人最大(當然是合法合理的), 所以請別老做極端舉例, 不是不同情這位RV車主患者, 而是同情同時也在侵犯刑人權益, 在下看過意外過, 其實只要熄火牽行就可以避免了...

===

還有也想警告某些人, 哪幾個是, 大家都心裡有數, 請搞清楚每篇文章的主人&重點, 不要藉他人文章(尤其好文)行邪惡鬥爭之實!!!!! 本篇是機車&行人為重點的文章, 別在那扯別的拉進來混淆討論, 那在下就只好檢舉徹底排除, 以維護在下看文的基本權益!!!!!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汽.機車本來就不能行駛在人行道,
這我可以接受,但是我看過太多汽車從地下車庫駛出時都壓到人行道,
為什麼警察不去取締?
ethanp wrote:
汽.機車本來就不能行駛在人行道,
這我可以接受,但是我看過太多汽車從地下車庫駛出時都壓到人行道,
為什麼警察不去取締?


那可以請取締的警察示範一下要如何不壓到人行道,就可以把車開到馬路上...

bis0815 wrote:
那可以請取締的警察示...(恕刪)

所以我才說同樣的情況,警察(政府)的標準就不一樣了!

北市士林捷運站附近的機車停車場(中山北路出口),政府有掛一個牌子,警告騎士行經人行道必須用牽的,不然會被開單!

同樣是出車時會經過人行道,汽機車待遇就是不一樣!

b兄還有啥話可說?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所以我才說同樣的情況,警察(政府)的標準就不一樣了!

北市士林捷運站附近的機車停車場(中山北路出口),政府有掛一個牌子,警告騎士行經人行道必須用牽的,不然會被開單!

同樣是出車時會經過人行道,汽機車待遇就是不一樣!

b兄還有啥話可說?


可以請你去幫忙推汽車啊...

jillstally wrote:
難道政府為了停車得花大筆公帑興建專用機車停車處?


汽車不就是這樣?
塞車
就再開路給汽車
沒停車位
就開停車場

bis0815 wrote:
可以請你去幫忙推汽車...(恕刪)


所以妳的意思是說推的動就一定要推是嗎?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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