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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csshvci wrote:
哈哈哈~關於法條....(恕刪)



有這麼難懂嗎?
同樣的案例,不同的法官,您覺得會100%引述同樣的法條採同樣的判決嗎?

請問行政罰法哪兒寫了可不罰也可罰?
我只看到
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還需勞您提出證據證明在這一點上,警察是有選擇權的

所以蒐證完,什麼動作都不用,警察就直接收到囉?
那真的是我孤陋寡聞了,都不知道現今科技如此發達呢~

沒錯沒責任?這是什麼邏輯
又是一個射後不裡的概念?

別人不認為更好,他自然不會改
您不覺得好,別人不一定不覺得啊~又在主觀了嗎?
這有什麼問題嗎?
難道檢舉因為他不願意改,繼續違規,我就不檢舉了嗎?
人家覺得夠好了,不願意精益求精,更上一層樓當然也可以啊~
這跟我好言相勸有何衝突?

===============================================================
因為我不是這三個角色比較呀~
我是根據違規者本身所違規的輕重來回答他所應受的逞罰程度
如果是這三者之間比較,那理論上當然是您說的啦~
不過實務上卻越來越多2被罵得比1慘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呢~
相信只懂得死守法條的人是永遠無法理解的

下面這段排版我看不懂
當然...您說這是你的主觀~那我也沒辦法了...XD <--您是針對上文還下文?
違規魔人,最近也不少熱騰騰的案例,有像這串文這麼多人幫忙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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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誰說了算嗎?
該不會連這種東西都要明文規定吧?

我記得某人說過,真正好的東西~是多多益善的
怎麼?這時候就吝嗇起來了?
然後既然您提到了,我就好奇一問
您何以客觀認為檢舉都是善事呢?

至於入魔,您自己也幫我複製貼上了
我說於「法」他沒錯,但無法證明他沒走火入魔
誰來判斷?您不是很客觀嗎~就交由普羅大眾啊~
這麼有把握?都不會有錯呢~那何必修法呢~
照舊不就好了嗎~

哈!看到您打這句話「這也是您的主觀吧? so funny」
我確信您真的是在選擇性看字了
我在回答這些問題前就告知了
「因為您是問我,所以不介意我「主觀」回答吧~」
還是說您是在表達很介意?
那可以直說呀~~何必拐彎抹角的,怕什麼呢~XD

===============================================================
我沒全部去看您們的對話,因為連您都在跳針,看得很累
不過我認同是非不分的人很多
畢竟連抱著「法條」「字典」無限上綱,說文解字的人都存在了
還有什麼人我也不會感到太意外 XD

所有有看到違規事實才檢舉的人都是正常檢舉人囉~
這也是您的主觀吧? so funny
還是自我感覺良好?與現實社會脫節了?
不要汙衊正常檢舉人,把他們跟魔人混為一談,您這是在羞辱他們
還是您想表達魔人看到的不是事實?
這麼矛盾我可幫不了您唷~~XD

哈哈~~那就不要再問重複已經答過的問題啦~~

cs057 wrote:
是的
你終於開竅了~...(恕刪)

你的意思是我之前不開竅囉?或你比我聰明囉?這應該是種人身攻擊,截圖,你知道我要幹嘛了吧。
arenchen65 wrote:
你的意思是我之前不開竅囉?或你比我聰明囉?這應該是種人身攻擊,截圖,你知道我要幹嘛了吧。(恕刪)


哎喲
這樣就要幹嘛阿



我真的好怕喔~
哈哈哈!!




cs057 wrote:
哎喲
這樣就要幹嘛阿...(恕刪)


你就等著吧,我平常就是在幫人打官司的,看太多網路上愛亂罵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等到分局或者地檢署再說。
哈哈哈哈~就說你提出那種奇怪的建議前都沒有思考過啊~XD

公布個資不就是全部的人都知道你檢舉嗎?

雖然不知道檢舉的是誰~但有因檢舉而被罰的人很有可能就會懷恨在心找檢舉人出氣啊~未必是檢舉自己的才會出氣吧?

看看這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whzZ18WU1w

還沒公佈就遇到這麼不理性的人了~更何況公布?

實名制我還沒那麼反對~只要不外洩反正只有警察看得到...

但要人"公布"個資的人的心態是啥我就真的很不清楚了~XD 還自己不先做一直叫別人做~XD

至於檢舉魔人~我就是很不解怎麼會有這個稱號出現啊~

這一串文也"一直在問"到底怎樣才算檢舉"魔人"啊~不是嗎?

從頭到尾我都很納悶啊~多爬爬文~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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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不過就是你想對方受到處罰的一種行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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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對方有沒有受到處罰是警察決定的喔~是警察想讓違規者受到處罰違規者才會真的受到處罰喔~^_^

不過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真的好了~讓該受到處罰的人受到處罰不就是正義嗎? XD

arenchen65 wrote:
檢舉魔人公不公布自...(恕刪)
1.就算法官引述不同的法條...

也還是照法條啊~您講了那麼多~還是沒舉出一個法官判決違反法條的例子不是嗎?

所以還是人人來看都一樣啊~XD 到底有啥問題?


2.請問行政罰法哪兒寫了可不罰也可罰?
你只看到
"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你自己都講啦"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您自己去查查..."得"在法律中是不是代表可做可不做?

算了我還是好人做到底好了...

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ticle_category_id=217&job_id=28430&article_id=13702

節錄:
在法學基礎中,不論是審判法官或檢察官,大家都知道法律條文中的「得」、「應」與「必要時」的意義。「應」的拘束效果比較強,違背了「應」的義務,是當然違法的效果,為〔當然失效〕或〔當然不生效力〕;「得」或「必要時」的拘束力較弱,保留給裁判者〔裁量〕的空間,即〔可為〕〔也可不為〕

哭哭...這討論串中我一直在教人...下次要收學費了喔...


3.阿蒐證完就上傳提供證據給警察啊~剩下就不是檢舉者的事了~不是嗎? So?
上傳給警察有啥責任?網路上傳速度越快影響警察的判斷越容易判嗎? XD
警察要不要裁罰~完全就只是看證據而已不是嗎? 還是你要說證據有責任?那怎麼不說是產生證據的違規者自己的責任?


4.我那個問題當然是問這三者啊~其他有啥好比較的?
===================================================
如果是這三者之間比較,那理論上當然是您說的啦~
不過實務上卻越來越多2被罵得比1慘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呢~
===================================================
我猜是理盲的人太多~或是違規被檢舉卻不怪自己反怪別人的人變多囉
很簡單啊~

今天我要是真的違規違法了...被檢舉而被裁罰了...我絕對是摸摸鼻子認了~反正我真的有做~我不會罵或去怪警察或檢舉人...

但這串文看下來~不是每個人都跟我一樣啊~很有可能有些人就是自己錯了或是自己曾經被檢舉過所以就去罵囉~所以被罵得比1慘很有可能是這樣來的不是?

如果是您發生一樣的事~您會罵警察或檢舉人嗎?


5.好的東西當然多多益善~但不是拿來"要求別人"的~是拿來勉勵自己的~

別人本來就沒義務做的事~做了對"自己"也沒好處的事~有做就已經該感謝了~怎麼還好意思嫌別人做得怎麼不再更好一點呢?

不是嗎?要是我我是不好意思啦~就像有人請我吃飯~有請我就覺得不錯了~就很感恩了~不會再嫌說怎麼請那麼便宜的呢? XD

這種話我真的說不出口啊~XD


最後~當然看到違規事實才檢舉的人都是正常檢舉人囉~

我主觀?那你可以提說哪邊不正常啊~XD

難道沒看到違規事實還檢舉的才算正常嗎? XD

到現在都還沒把魔人定義出來~還要討論啥呢?

從來都不矛盾啊~XD

大綠豆薏仁 wrote:
有這麼難懂嗎?同樣...(恕刪)

csshvci wrote:
1.就算法官引述不...(恕刪)


1.我沒有說法官判決違反法條啊~您要我舉什麼例子?
從頭到尾都是在跟您表示
同樣的案例,不同的法官,您覺得會100%引述同樣的法條採同樣的判決嗎?
所以哪裡會人人來看都一樣啊~到底有啥問題?

2.哈~~這收費可能沒人要學唷~完全偏題了嘛!
字面上完全就是對糾正或勸導擁有選擇權
卻沒有提及您所說的,對檢舉案件擁有選擇權
還需勞您提出證據證明在這一點上,警察是有選擇權的
懂了我的需求了嗎~

3.要不要上傳,提供什麼樣的證據...等等等
都是依據您自己的意識去行動的,沒有人逼您
為何不用負責任?這樣就繼續匿名就好了啊~
至於要怎麼做才好,那就是交由自己的判斷力
有什麼問題嗎~

4.呵呵~~真的是這樣嗎~
先前有貼過一則案例給您,詢問您的感想
結果您跳過了,是否要去找回來回答一下呢?

如果是我嗎?那就要看是什麼樣的一個違規事實囉~
不過有一點是可以確認的
我只會在我個人空間發表,不會放上什麼公社之類的...

5.我並沒有要求您呀~
只是一個建議
就像我在募款時,我也會告訴有能力的人
希望能夠多捐一點
有什麼好說不出口的呢~
如果不願意,也不可能去強迫他啊~

6.不正常在哪~當然可以告訴您呀~
不管是正常檢舉人還是檢舉魔人
都是看到違規事實才檢舉的
但您硬是用正常人的正確行為去為魔人的偏激行為護航
這就是我所提出異議的地方
至於魔人的定義
我以為我們已經有共識了呢~
不是說好
不要再問重複已經答過的問題了嗎~
怎麼又跳針了

csshvci wrote:
您有特定對象啊~你有特別說在這串文中啊~所以要嘛你知道在這串文中的誰是您所謂的檢舉魔人~要嘛你不知道但亂扣帽子
不然就不會特定在這串文內了~不是嗎? XD
我還在等您證明自己的話呢~XD

不論是特定的誰,我本來就不需要明白指名去作出這種針對性的舉動
看你認為誰是就誰囉~~~你隊友那麼多,這種時候就算你想認為你們通通都是也不奇怪啊,你是能耐我何?
csshvci wrote:
至於窮追猛打?沒有啊~我不是好幾篇以前就回說只是要搞清楚您的主觀是不是是非不分~阿確認是了就沒啥好討論的了啊~XD
是我再次貼連結您又自己跑出來秀您是非不分的主觀評論的不是?

你指稱的是非不分也只不過是我沒有對那篇爛文的稱讚與認同,你自己承受不起轉貼文章被評論,面對不好的評價就叫做是非不分,真是莫名的指控,真是好高的抗壓性阿,少在那邊秀下限了好嗎!??呵呵頗呵
csshvci wrote:
對啊~我質疑是我的事啊~我把我質疑的原因~和字典上的解釋來應證我的質疑啊~So?
我的重點就在互不互斥啊~不行嗎? 是您自己跳進來互不互斥的討論然後又說互不互斥你不管的不是?
老話一句幹嘛任性? XD

那是你主觀認定的事情,若你一意孤行或抵死不從,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啊,就跟一些人不認同樓主的檢舉內容各自主觀一樣的道理,跟任性有啥關係?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話一句,經不起被評論就別公開發言囉
csshvci wrote:
哈哈哈哈~就說你提出...(恕刪)



你不解是你的問題阿
板上或是這串誰是檢舉魔人那麼明顯
睜著眼睛說看不見?


檢舉人很多!
但被稱為檢舉魔人的也就那幾個
ryan00014875 wrote:
不承認沒關係,知道就好了
我很開明的,尊重你不爬的權力,我不會像某人一直要人公布車號
以後別選擇性文盲還說別人喔!

欸欸,雷恩大你都沒回答我甚麼時候私訊過你了,請問甚麼叫做我回文很喜歡私訊別人??!!
回文那麼嗆,要你拿出證明又迴避問題,嗆錯人卻拉不下臉道歉
有臉嗆人沒臉道歉,請問這就叫做檢舉人的嘴臉哦? 還是檢舉魔人的嘴臉??
這到底是誰隊友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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