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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這真的太離譜喽~~~

難到..有精神疾病就可以如此隨意開車。
今天擋救護車,下次呢???

台北縣新店市五峰路63巷8弄(五峰國中附近的阿)
新店的要多多留意這種可怕的駕駛啊..
一開使不相信,想說可能只是不小心擋到,不好閃開救護車,
後來看到電視影像根本就是故意,還比中指,真是萬惡大極,惡會有惡報的,不要忘記.
1. 牠說 : "往右邊開,要讓路! 無奈被公車檔住..." ,有嗎???

2. 其實,牠說得前後矛盾! 因躁鬱症,聽到警笛及喇叭所以發作,
所以進而發生檔道的行為! 後來又說其實要讓路!?
先用躁鬱症承認自己檔道,隨後又說是要讓路!??
啊那到底是怎樣啊???

3. 我是建議神通廣大的鄉民,去找找那位敲他窗戶的機車騎士!
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
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
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片校耶!

請問哪一國的人讓人先走,先是在人家車前面急煞,然後又馬上催油門加速開走的嗎?
這是哪門子的讓路?
既然心理有病



開車開成這樣




應該直接吊銷駕照



終身不得考照.............

車主自稱有精神疾病是吧?!
有種的話來我服務的精神療養院,小弟我會好好給你"照顧""照顧"...
不要敢做不敢當,只會躲在媽媽的褲檔下裝無辜!!
好個精神狀況不穩定……這下什麼責任都沒有了???~

弄個重大傷病卡來,還得全國鄉民花錢給他看醫生!!!

那下次那個倒楣果開車按他喇叭,他就可以精神狀況不穩定開車撞人囉?????

今天早上一個節目說,今年的代表字應該是『瞎』才對。

深表同感!!!!
被捉到了就辯解說是憂鬱症發作,那大家看到他痛扁他時是不是都可以說因為是看到他造成我躁鬱症發作痛扁他的事我都不記得了所以也沒事~
基本上沒有人用過失殺人的來起訴呢...更何況他有精神病 基本上來說 應該免於刑責...頂多送去醫院強制治療罷了...應該只是拿藥回家罷了...
Mr.腸人 wrote: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五...(恕刪)


一定會遭天譴..........

住新店市的 朋友,交給你們處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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