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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沒有速限?

littlefue wrote:
GPS的速度才是實際...(恕刪)


有搜尋到有關資訊了

感謝告知

台灣是原來為了駕駛才這樣做

http://auto.ltn.com.tw/m/news/6282/43
題外話~此版正快速追另一版
2015/07/01開版的...
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1788F
藉這個事件提醒大家一件事..剛剛看到的一則文章

遇到烏龜車切勿連續閃遠光燈..閃1~2下提醒應該OK吧
樓主一直主張的就是照規矩在開
但是樓主..我們告訴你的開法也沒有違規啊
而且當99%的大家都告訴你開法有問題時
還要這麼堅持自己,不如你去選立委修法吧
否則..您還是去駕訓班開開車就好了

frogghoul wrote:
內車道不用保持安全車距嗎?不懂就去翻翻高速公路局的行車指南再來跟我說內車道是超車道,連行駛高速公路都不會!



哈哈哈哈...

原來你也知道是超車道喔...

那為什麼硬要待在裡面又不超車???

甚至還被右邊的大車追上???



很明顯是誰的問題了...
三點補充
1.正確的做法,您判斷無法切至中線,那就請您閃大燈提醒前車加速,您不提醒前車,那就是兩台龜車,結案!!
2.可以請樓主把主題改成"難道沒有下限?"
3.跪求神龍可以找到BMW車主提供後方行車紀錄器啊,我好想知道樓主在內線多久..
奇怪了,現在練文盲都能考駕照了嗎?
內線為超車道,我記得交通規則裡面有註明
高速公路上也不少告示牌寫著「內線為超車道」
連這幾個字都看不懂還是不要上高速公路害人了好嗎?
請去搭客運比較適合
只要後面有車比你快就是該讓道
就算對方超速那也是他違規,是他的事!
你佔據內線超車道你也是違規,沒有高尚到哪裡去!
http://www.wretch.cc/album/what0210
,樓主根本一點錯也沒有,
在前面的時間,很明顯示因為前面有一輛慢車,樓主是跟著他,保持五六十公尺並不會有什麼問題,而且樓主明顯一直跟著前車保持固定的距離,並沒有變遠。從後面樓主中線車道開到100很明顯先前是因為前車阻礙。為何所有人都只說他慢?在這要的狀況下根本就沒有空間開回中間車道。從中間車道車輛是魚貫駛過就可以知道,這些車間距都很短,在這種狀況下變換車道,非常容易造成後車追撞。我相信很多人只是因為看有人批評就跟著批評。按照交通法規,我不認為樓主有何需要被譴責的地方。
企鵝仙人 wrote:
樓主一直主張的就是照...(恕刪)
knightcsf wrote:
,樓主根本一點錯也沒...(恕刪)


樓主可以提醒前車加速..!!
樓主可以提醒前車加速..!!
樓主可以提醒前車加速..!!
樓主沒這麼做時,很遺憾..他也變龜車了..
至於樓主為什麼受到譴責,可以請先完整的看這棟樓的內容還有他的回文嗎??
一直在引用法令條文,那真的比較適合在駕訓班那種封閉場所開車
問題是在現實中行駛道路依據的不會只有法規
只依據法規你根本就出不了門寸步難行
人生會有大半時間都在車上跟路上
在車多時侯哪裡會有那麼剛好有"安全距離"讓你進入車道?
別人若也"只依照法規"根本沒有讓你車插入的義務存在
要等到半夜沒車看有無可能...

當這些規則只是個人片面選擇性遵守
就表示那不是其長遠所認同且遵行的中心價值
變成是個脫罪逃避非難的藉口
多數人著眼點是在不知變通與無限上綱鑽牛角問題點上
不是因為這行為很值得讓人浪費時間
自己一方面可以只遵守社會最低要求(法律)
卻享受者眾人自發性的禮讓與自制行為(道德)
這就是某些佔便宜者打的雙重標準如意算盤
我要就是應該你給是活該

這世界從來都不曾有過不犯錯之人
只有三種人聖人不做事的人跟犯錯隱瞞的人
說遵守在主線道上會守但在閘道卻不依限速這叫甚麼遵守?
光這"矛盾"就可以打死一狗票將律法至上內線最高當唯一標準的臉
問題不是出在法律問題上
錯誤是出於這些人原始心態與目的
連聖人都不敢保證他絕對有意無意永不會出槌違反某條某法這才是事實
很多人只是憑藉者網路讓藉口當成理由
因為現實就是無法驗證自己其實只是嘴砲光出張嘴不用什麼代價
就如有人拿者主管機關回復認為自己行為沒錯相同
他忘了主管機關回復的是信中虛構的"他"及他描述的"行為"
那不等於現實中人人都是那個"他"包括連他自己都不是
只求辯解上綱到連腳色錯亂置換錯誤都不自知
因為他的心中其實要的是辯解說法不是他本身就認同且現實一直遵行
認同者會身體力行且會承認人非聖賢有錯誤時與處
只有嘴砲才會極端化用兩分法解釋含括各種相似行為做武斷分別
力主自身絕對沒錯別人要跟者這個價值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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