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3523 wrote:單純的機車事故會造成騎士死亡少來了如果沒有汽車的加工機車了不起骨折、嚴重擦傷,會造成死亡的比率有多高你相信政府的文字遊戲...(恕刪) 我不認同你紅色的部份.照你所說的.機車的事故一定有汽車的加工而成嗎??誰說機車的事故一定是因汽車而成呢?? 有絕對的關係嗎??
b10520tw wrote:嚴格強制車種分流又有...(恕刪) 因為很簡單... 不可能完全的車種分流... 這就是公路性質...這跟高速不高速公路也沒關係... 高速公路的功能只是要更快速的甲地到乙地... 別想的多偉大.....反正你還是跳不出你自己主觀的思維...即使拿了運輸學... 運輸規劃... 運輸管理... 等,任何交通相關學術... 在你眼睛只跟廢紙一樣...你還是用民粹的角度下去思考....就別在用硬扯來反駁了... 講些理論架構才會站的住腳....
b10520tw wrote:這些課本都沒考慮到用...(恕刪) 所以有管理學....在管理中就是用制度...在國家中就叫做法律...所以執法還是正途... 不管車種分流還是車速分流... 不執法永遠都是亂...人民素質不是藉口...如果執法就像現在捷運,幾乎不會有人會飲食物品或亂丟垃圾但為何一踏出捷運管轄區域就開始亂丟...等的行為出現...是人民素質問題嗎??附帶一題.... 你原本所說的重車上高快速路的報告,"運研所"有做... 沒你說的那麼誇張...不信自己去運研所網站查詢~人民多少也還是會自律... 避免財產身命安全的損失...不然以現在的 肇事率/車旅次 或是 死傷率/車旅次,將不只這樣....還有如同我之前說的,像你以結果論下去評估該標的是否要開放或禁止... 將不會有人權這種東西的出現...新聞說的機車死傷佔6成也是正常的... 不管是什麼撞什麼,機車或是自行車之類的在於安全性本來就相對較弱勢...可是運輸本意非碰碰車,才有交通法規來事前阻止....你所提倡的車種分流的缺陷本來就比車速分流多很多... 應該說一開始的"車種"在於公路就無法分流了....在任何現階段的運輸學... 怎麼安排車種分流一定"衝突點"都比車速分流多並且混亂~所以在世界各國台灣"獨有"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機車密度不亞於台灣的泰國也不會去用這種制度....
那就來討論數字上的遊戲吧 http://www.moi.gov.tw/news_detail.aspx?sn=1135(二)按肇事車種別分:以機踏車肇事392件占42.94%最多,自用小客車257件占28.15%次之,大貨車89件、小貨車84件合占18.95%居第三;車種別肇事率以大貨車每萬輛發生5.44件事故最多、大客車4.40件次之、小貨車1.03件居第三,若與96年同期比較,除每萬輛特種車增加0.19件外,其餘車種均呈減少,其中又以大客車減少4.34件最多。請見附表http://www.moi.gov.tw/files/news_file/week9727.doc誰的肇事率高 機車事故的死亡率 6 成非機車的肇事率 6 成 好嗎開車的以為鐵包肉,開車習慣差騎車的肉包鐵,機動力高騎車習慣差半斤對八兩
阿勳2736 wrote:我不認同你紅色的部份.照你所說的.機車的事故一定有汽車的加工而成嗎??誰說機車的事故一定是因汽車而成呢?? 有絕對的關係嗎?? 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說"死亡"事故是因為有汽車加工或許說大部分不能說肯定
我上個星期天才去過平溪(騎我那十歲的小90),因為車老了,所以就慢慢騎看風景。一路上只覺得重機真的很多,沒多久都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重機車隊呼嘯而過,還有好幾台是用狂飆的方式從我旁邊閃過去,守法的當然有,只是我遇到的比較少。好像在十分站對面那兒因為路太小,所以必需看紅綠燈一次一邊過,但那天我在等紅燈時,好幾台就當做沒看到的衝進去,還有一台很像越野車的重機,不斷的"站"起來騎,表演特技嗎?且不知為何,感覺重機騎士們是否大多患有重聽,排氣管大聲到吵死人。其實我想有去過那兒的人,都應該了解那邊重機騎乘的情況吧。光是重機等同小汽車,不得併排停等,我就完全沒看到遵守的人,雖然我覺得那是條很無聊的規定,但...唉~不說了,以免引發戰爭。以上是我個人與女友當天出遊回家後的心得之一~單純分享經驗...
說到並排停等這件事,其實是很無聊的,汽車因為太大沒得並排,當然有時候也可以看到兩線道變三線道的狀況;只是小羊也都是並排停等啊,而在台灣的法規裡面,不管是兩輪或是四輪的車都叫做汽車,駕駛人都稱為汽車駕駛人,所以在這個並排停等的規定裡面並沒有因此分為機車或是四輪汽車,也就是說不可並排停等的規定是連小羊也要遵守的,可是你有過台灣的小羊停紅綠燈是一台接著一台嗎?這就好笑囉~
tansywen wrote:說到並排停等這件事,...(恕刪) 因為這點法規內本身就有矛盾...機車停等區? 待轉區? 機車專用道或是機慢車道也都只都為一線? 等....本身的法令就老舊不改有矛盾之處了... 不像有些地方有line sharing的明確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