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爽小雨g wrote:莫非你沒聽過專門提共...(恕刪) 他們真的很閒說我每天要完成自己想做的事就忙得不可開交了怎麼還有這麼多時間去做這些事除非是惡意否則根本懶得管就連有民眾在我面前騎機車丟菸這種環保的行為會有獎金的我也懶檢舉🥹🥹🥹🥹
樓主在這PO文,應該會被一堆檢舉仔圍剿,這些檢舉仔很多在現實生活都是底層和憤世嫉俗或是反人格心態,他們的時間不值錢啊,每天插拔記憶卡跟剪輯畫面就是他們最大的樂趣,然後在同溫層裡面取暖分享怎麼檢舉就覺得自己很厲害🤣🤣🤣🤣🤣🤣
你不違規, 誰會檢舉你!?更何況檢舉很快吧.....剪片+填資料,前後10分鐘而已。不花甚麼時間的。 扯不上閒不閒的。補充一下, 最近成功檢舉一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沒有遇到突發狀況下,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構成危險駕駛行為,將被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2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的違規仔! 超爽~!
A辣愛怕跑 wrote:是啊您們常說的檢舉制度~無法改善交通那麼~沒有檢舉制度的話~豈不就天下大亂了笑死~有檢舉制度~交通評分假若是60分拜託欸取消檢舉制度的話交通評分是0分欸可不是就會變成100分欸檢舉~本來就不是要改善交通只是讓交通不要繼續惡化~這樣而已誰跟你說.檢舉要改善交通 這句話就是話術而已就像廢死聯盟說的死刑從來沒有讓殺人罪刑消失但我覺得至少死刑讓殺人犯消失這樣就很好了~您說不是嗎?檢舉也是!不能讓違規消失但至少讓違規者多付出一些代價讓他們有所警惕,這至少能激起一些漣漪好過啥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