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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都沒事做嗎?

Lexus001 wrote:現在馬路上的違停多成甚麼樣子

離開台北市以後,就簡直是第三世界國家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暴走浣熊

你確定你在台北市?

2025-09-03 16:02
傲笑憐

台北違停雖然也多,但道路規劃不同啊,不信你往新北桃園的市中心或台鐵車站附近看看,那真的是妥妥的第三世界

2025-09-03 17:05
清爽小雨g wrote:
莫非你沒聽過專門提共...(恕刪)

他們真的很閒說
我每天要完成自己想做的事
就忙得不可開交了
怎麼還有這麼多時間去做這些事
除非是惡意否則根本懶得管
就連有民眾在我面前騎機車丟菸
這種環保的行為會有獎金的
我也懶檢舉
🥹🥹🥹🥹
唬唬生瘋

檢舉也是他們想做的事,跟你一樣,哪來的很閒?

2025-09-03 14:54
傲笑憐 wrote:
前幾天,一台違停下貨的超商物流車,又害死一個人了

違停一下又不會死人

by違規魔人跟修法減少檢舉項目的立委諸公
台灣胖胖糖 wrote:
7點回家吃飯
然後就看書或打電動...(恕刪)


7點多吃完飯就開始打電動了,你跟我說有多忙?

我也都是這種時間檢舉的,想到那些89猴會因為自己的檢舉而被罰錢罵髒話,整個動力都來了
buzzbee

[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2025-09-03 17:12
違規魔人都沒事做嗎?
樓主在這PO文,應該會被一堆檢舉仔圍剿,這些檢舉仔很多在現實生活都是底層和憤世嫉俗或是反人格心態,他們的時間不值錢啊,每天插拔記憶卡跟剪輯畫面就是他們最大的樂趣,然後在同溫層裡面取暖分享怎麼檢舉就覺得自己很厲害🤣🤣🤣🤣🤣🤣
你不違規, 誰會檢舉你!?
更何況檢舉很快吧.....剪片+填資料,前後10分鐘而已。
不花甚麼時間的。 扯不上閒不閒的。


補充一下, 最近成功檢舉一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沒有遇到突發狀況下,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構成危險駕駛行為,將被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2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的違規仔! 超爽~!
stankaotw wrote:
樓主在這PO文,應該...(恕刪)

我覺得有些是真的有必要檢舉
但也不會每天
有些人真的是達人了
1年上萬件
之前好幾個高速公路不打燈的
我也懶得理
覺得打電動比較實在
A辣愛怕跑 wrote:
是啊
您們常說的
檢舉制度~無法改善交通
那麼~沒有檢舉制度的話~豈不就天下大亂了
笑死~
有檢舉制度~交通評分假若是60分
拜託欸
取消檢舉制度的話
交通評分是0分欸
可不是就會變成100分欸
檢舉~本來就不是要改善交通
只是讓交通不要繼續惡化~這樣而已
誰跟你說.檢舉要改善交通

這句話就是話術而已

就像廢死聯盟說的
死刑從來沒有讓殺人罪刑消失

但我覺得至少死刑讓殺人犯消失
這樣就很好了~您說不是嗎?

檢舉也是!不能讓違規消失
但至少讓違規者多付出一些代價
讓他們有所警惕,這至少能激起一些漣漪
好過啥都沒有~
如果是違規影響到我我很生氣可能會去研究怎麼檢舉 但有些專門當檢舉達人的這心態我就不懂了 現在檢舉不是沒有獎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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