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lai21 wrote:大規模取消氾...(恕刪) 我老婆是花蓮人,我們常回花蓮,沒開車也是借大姨子女兒的車,一趟三五天、七八天不等,也是花蓮、台東、台九、台11到處玩。這麼多年,不曾收到半張罰單。你被罰與科技執法何干?唯一的原因是你違規,沒冤枉你。而你違規,就是駕駛教育失敗。沒其它原因。
真不知是無知還是無腦守法很難嗎? 整天超速違規科技執法的地方都是違規熱點或是肇事熱點對岸人臉辨識更強套在國家機器上保證讓更多人哀哀叫違規如果是對的乾脆立法廢除馬路不要速限,殺人當沒事?真的看不出現在的台灣人到底是聰明還是傻
長期飯票汪汪隊 wrote:重點還是改善台灣的交...(恕刪) 這中文邏輯有點矛盾,科技執法就是要改善交通的,然後說科技執法是搶錢?不違法搶得到錢嗎?有這麼多人覺得科技執法造成困擾,那就對了,表示這些人平常開車自我慣了,所以才會被科技執法到,才會覺得困擾,這樣才能警惕自己,守交通規矩的根本沒感覺。還是好好反省自己開車的習慣吧,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根本就不需科技執法,即便有科技執法也無感,這才是治本的方法。希望全省都科技執法,讓台灣人都懂的好好開車,這樣交通才能改善,也感謝那些罰單比旅費貴的人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