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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標題修正]…網路上某人民褓姆遭取締民眾投訴的『另一種說法』(轉貼分享)

基本上沒有辱罵汙辱 沒有行使暴力攻擊
這樣要如何構成妨礙公務?
很多人就是不懂這些才會被吃的死死的
我就不相信好好的溝通對話 可以拿妨礙公務來辦你
(溝通方式看各人而定 有的兩邊互嗆 有的是兩邊好聲好氣的對話)
遇到難搞的執法人員 大不了錄音筆 錄音手機準備好
這樣看他要怎樣玩~~
又浮起來了?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疑點1.開單可以直接帶去監理站嘛?
2.如果態度很好,那也拿出證據吧 我不信都去監理站了 還沒有錄影或錄音
3.警察有沒有利用人們討厭改管來蓋過自己的行為?

還有上面很多回文也沒有理性與客觀
有的是討厭改管而沒有理性思考
哈哈 終於有真相了

改大砲管吵死人 早就該取締了

讓我想起之前因為被炒無法念書去砍飆車族的學生


大快人心!!
乾脆規定警察執法時必須全程錄音
省得到時候各說各話
很誇張的管子.....
被開單還這樣= =
恩...
我只能說
真是太超過了
小林技佐(區隊長) wrote: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ht...(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62113&last=8005454

好好看這一篇吧! 不配合直接扣上妨礙公務 我之前就說過了,xx流氓,無言中


在幫你學長說話嗎? 怎麼不說了 ? 給大家上一個臨檢時小老百姓的動作應該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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