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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樓管委會準備通過地下室不得停油電混合車和電動車..

shine0414 wrote:
大樓算小型大...(恕刪)
換房不然就換車 就這麼簡單
quadro k5000 wrote:
貴社區此舉是正確的!...(恕刪)



感覺就是有一批人相當怕電動車起火,以為這是無法解決的問題,雖然可理解,但不需要無限上綱。雖然電動車問題還是很多,但實務上解法是這樣的

1. 電動車起火的第一步是降溫,只要能降溫就可以控制火勢。就像家裡行動電源起火第一步先丟到水桶裡降溫。所以現在公認最有用的系統就是水霧系統。或者是有人在研究地板式水霧系統,偵測到火災從地板噴水。

2. 水霧系統可以把電動車降溫到人員可接近的溫度,大概就是100-200度。之後就看火場狀況決定怎麼滅火。有的用防火毯,有的用車底噴水裝置,有的用水槽浸泡。

所以政府既然要推廣電動車,電動車的銷量也已經佔新車銷量的快10%,從消防法規執行才是正辦。譬如規定新大樓電動車專屬停車,專屬充電區,設置水霧系統等等。


附帶一提: 南韓那個大火,消防系統沒做動。所以就算是油車起火,也會燒得精光
陳阿瓜~

現階段來說 一股腦的反對電動車火災比較危險 又有什麼意義? 如果沒有比較危險 為什麼要專業研究怎麼因應電動車時代的消防措施??? 不就是因為是個大問題所以才需要鑽研滅火方法?

2025-01-15 9:48
daslebewohl

所以我的回文不就在探討滅火方式,那你想表達的是?

2025-01-15 12:27
電車已經是趨勢, 歐盟甚至說2035不在生產油車
台灣, 很多社區還是以油車為主, 所以當然反對電車拉線到地下室
電車想在自己車位充電, 最好方式買大樓本來就有安裝充電樁
不然買預售屋也可. 現在很多預售屋都有預留充電樁管線間, 或者已經安裝充電樁
devinkai

你的資訊延遲了喔 ,由於實際上的推行困難、以及各家車廠的反應抗議,歐盟不在堅持從2035年起禁止銷售搭載內燃機的新車,而是禁止銷售排放有害物質的新車。

2025-01-14 17:55
daslebewohl

真正的原因是俄烏戰爭後歐洲能源價格高漲,通膨,加上打不過中國車廠。歐洲車廠跟日本車廠一樣,在新能源車打不過中國車。這個是政治問題,不是歐洲不想發展新能源。

2025-01-14 18:03
quadro k5000 wrote:
沒有人應該為了你的電動車自燃而傷腦筋

你爽開電動車,燃後自燃了人家倒楣?(恕刪)


我也覺得你人會自燃啊!! 然後禁止你回家.....管委會有這麼大權力喔?? 什麼都自以為

然後覺得你貪汙 就把你羈押起來 可以這樣喔???
daslebewohl

我認為真的告上法院,區權會會輸的。

2025-01-14 17:07
Fa1con

少服多只是一種假象,因為多數人下決定時總有信息差。比如我投柯的時候也不知道他這麼貪[冷]電車也一樣,大部分人是因為很懂電所以拒絕,還是只因為害怕?

2025-01-14 19:12
先確認是管委會同意,還是區權會的決議
區權會通過後的權力就是這麼大,沒錯…

區權會通過,表示住戶多數決
不關管委會的事,管委只是依全體住戶通過的決議執行

若通過一個有爭議的規約,日後要訴訟,也是還在任的主委代表出庭而已
律師費也是公積金出,打輸官司也是公積金貼錢,不夠賠就是漲所有人管理費而已

反正是代表全體住戶對抗不守規約的惡鄰居,打輸就打輸,有全體住戶當後盾
tommycheng wrote:
區權會通過後的權力就是這麼大,沒錯…

區權會通過,表示住戶多數決


區權會權力再大, 也有 limitation.

不然區權會決議開電車的車主, 車位屬公設, 你有使用權而已, 我們決議你的車位要充公, 變成來賓車位.

住戶多數決過了, 就可以這樣做?

&&&&&&&&

事實上是區權會無法決定車位主人要停哪一種車.

不然哪一天反過來了, 電車車主變成社區大多數, 透過開區權會決定地下室不能停油車.
(因為造成地下室空氣汙染, 以及油車火災機率高, 容易造成地下室火災)

然後區權會對著油車車主說:區權會通過後的權力就是這麼大,沒錯. 區權會通過,表示住戶多數決. 所以很抱歉, 你自己買車位沒錯, 但我們決議你不能停油車.

這樣嗎?

Benpli

"車位屬公設, 你有使用權而已, 我們決議你的車位要充公..."?? 我們社區這每一戶的車位花錢購買都有該戶所有產權權狀. 任何人都不能侵占違法. 另有汽機車身障車位才是公設管委會管理.

2025-01-14 17:54
daslebewohl

真的走上訴訟,假處分就好,不是個問題

2025-01-14 17:54
我們這邊是有委員開電動車,一直要裝充電樁
問到消防設備就避而不答...

我們這棟大概有30/199 都是投資客,遇到區權會就把票給管委會決定。
反正就是要爛一起爛,堅持己見只會更累,大不了就是搬走。
daslebewohl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8&s=321432 還在修法的過渡期,這段期間模糊地帶比較多

2025-01-14 17:40
手機
筆電
平板
電動工具
掃地機器人
全部都禁
我就服
tommycheng

如果能拉到半數以上的住戶同意,那你們社區一定上新聞

2025-01-14 17:47
tommycheng wrote:
台灣法官不好說。而在區權還沒輸之前,到底要不要遵守,誰來認定哪些規約要遵守哪些不用?


TaiwanNo1! wrote:
反正就是要爛一起爛,堅持己見只會更累,大不了就是搬走。




我提出我的見解.

事實上, 我透天和大樓的房子都有, 純電車純油車都有. 不偏哪一方.

不需要跟一堆人瞎攪和, 只是覺得有時社會進步的步伐, 總是在一群人混戰中喪失了.




管委會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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